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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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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北区城市管理局严格按照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2019年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及《重庆市江北区法治政府建设(2017—2020)重点任务分解表》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江北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现报告如下:

一、强化法治组织保障,严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江北区城市管理局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履行主要责任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相关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建设,确保是责任到位,经费落实到位,职能发挥到位。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城市管理职能职责,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全局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为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管理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城市管理保障。

二、深化行政审批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2020年行政审批事项受理数933件、实办结数855件。从“重审批轻管理”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转变,促使行政审批提速增效明显, 政务环境更加优质、高效、透明, 极大地方便群众办事。

(一)清理权力清单。根据市、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意见和全市机构改革和结合市行业主管部门权力下放等要求,重新清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权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证明事项,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二)公开权力清单。将职能职责、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消除权力设租巡租空间,强化社会公众监督,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

(三)建立登记制度。建立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方面的权力登记制度,公开权力事项,明确责任主体。强化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四)做好项目调整。做好市级下放、法律调整、改革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调整和承接工作。

(五)推进“全渝通办”。按照“全渝通办”要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责任清单,全面推行审批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六)推进审批标准化。一是深入推进“三减”工作,减时限、减程序、减费用;二是完善“两编”工作,完善标准化工作规程,完善办事指南。对个人事项、涉企事项因事制宜、分门别类;三是强化“二个一”,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一表申请,上一个审批服务环节已收取的材料,下一环节不得再要求提供;四是完善服务标准,细化量化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五是推行“扫码办事”,在大厅窗口推行“扫码办事”服务,实现办事指南线上线下同源办理,统一标准,让企业和群众“一扫可查,一点即办”;六是消除模糊条款,对办事指南中的模糊条款、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逐一加以明确,不能明确且不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

三、推进严格执法,提升规范文明执法水平

(一)持续开展扬尘执法,当好蓝天“守护队”。一是保持蓝天执法队伍力量不减;二是保持蓝天执法巡查模式不变;三是保先持检查站点不关;四是保持执法力度不弱;五是保持巡查频率不少。六是保持创造目标不减。采取区城管执法支队牵头、区环卫联动、区街共建,开展春季和夏季蓝天执法监管专项检查,分解20条创建(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今年以来,全区共出动出动执法人员5546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875台次,巡查工地4811个次,值守工地987个,查处工地违规违法行为16起,共处罚款13万元;检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4047台次,查处违规违法建筑垃圾运输车辆16台,共处罚款2万元;制止露天焚烧行为33起,整治露天烧烤摊点38处。

(二)承接违法建设执法职责,当好城市“护卫队”。

根据《关于江北区城市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职能职责移交期有关事宜专题会议的纪要》、《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江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江北委编发〔2020〕12号)文件,所辖区域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职责划入了江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自履职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执法车辆243车次,查处在建违建36处,现有在建违建1174m²,开具了28份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已拆除在建违建7处190.5m²;查处存量违建1630处,开具了415份《重庆市违法建设执法限期拆除(回填)违法建筑决定书》,已拆除存量违建503处,已拆除存量违建面积46834.1m²;办理违法建筑申请罚没48处,罚款61万元。

  (三)强化城市秩序执法,当好市容“维护队”。

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重点巡查、联合检查、错时上班等方式,一是加强街面秩序巡查执法;二是加强广告店招执法检查;三是加强洗车场所排污专项检查;四是开展校园周边检查;五是开展市场周边检查;六是开展三轮车专项整治,查扣了350余台三轮车、摩托车、僵尸车。有力保障了市容有序。

(四)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保证执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我局先后出台《江北区城市管理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市政园林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江北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三项制度”。一是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各执法大队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各执法大队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推行音像记录。目前区城管支队执法队员每人都配备了一台执法记录仪 ,对执法全过程进行音像记录。二是建立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编制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制定“两清单”、“一图”、“一表”。实行行政执法案件“四级”审核把关制度。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实行由办案人员,办案单位负责人,法制机构(法规安全科)及局领导四级把关制、特别是在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过程中,做到行政执法主体合法、程序规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

四、围绕创新社会治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普法宣教考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大力开展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强民法典、行政诉讼法以、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培训及考试。一是组织全区1000余名城管执法队员和协管队员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培训,旨在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二是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日宣传,增强了宪法观念,树立了宪法权威,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营造全社会浓厚的法制氛围。三是开展全员学法,组织全局全体干部职工,通过“重庆市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平台”组织全局390名干部职工参加法制理论学习和考试,要求参与学习率100%、合格率100%;四是组织全局87名行编和参公人员参加执法人员资格考试,通过“江北区行政执法人员在线培训考试系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和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考试,取得资格证和执法证,全部持证上岗,同时156人参加了司法局组织的线上执法培训。五是组织全局390名干部职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以案说纪”“以案四说”行动和“以案四改”示范教育活动。

    (二)高效回应公众诉求。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检察建议及12319等各项投诉件。一是2020年受理回复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06件,其中主办人大建议43件,协办22件,主办政协提案29件,协办12件。二是认真办理检察建议书,五年来共受理检察建议9件,办理9件,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三是畅通信访渠道,保持12319和67112319两条城管服务热线、67757669政务值班共3条线路的24小时在线服务,认真办理信访投诉,不让问题发酵,不让矛盾激化。通过12319等共受理和办结各类群众投诉(被动监督)各类城市管理问题7818件,结案率92.97%,各类案件按程序得到了处置。四是受理各类信访件93件(拆违信访占比较大),办结率95.7%,实现“零集访”目标。五是通过智慧城管数字监督员主动发现城市管理问题23.712万件,结案率96.5%。

(三)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严密摸排、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月报告月总结,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堵塞管理漏洞,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五、加强招标工作管理,依法依规建立完善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重庆市招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和规范城市管理行业招标活动,提高政府投资资金使用效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我局制定了《江北区城市管理局招标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办理流程、明确招标档案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对市政所阳明山水道路拓宽等19个招标工程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有效规范了招投标工作。以此同时,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及优化合同审签流程,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确定、抢险救灾工程的确定、合同审签等作了规定具体明确。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创新监管方式。城区面积成倍增长,人员编制仍为原区城管支队71人,发挥作用有限,队伍素质亟待提高,在当前社会矛盾较为复杂,执法受阻现象频繁发生,协管人员占比过大等问题有待解决。2021年着力解决执法监管领域资金、编制不足等问题的同时,将运用“互联网+监管”手段,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等新型监管方式,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推广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到行政检查全过程留痕,实现可查询、社会可监督、责任可追溯,做到依法行政。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开展扬尘示范道路创造、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造、三轮车整治、道路违法执法、排水执法、违法建筑执法等工作。此外,随着城市车辆爆发式增长,城市乱停车问题已成为城市顽疾,建议将人行道违法停车执法处罚纳入交巡警交通违章数据系统,与车辆年审挂钩,否则不予年审,形成车行道、人行道占道停车纠违执法,城市管理、交巡警联合治理。

(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城市管理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事项、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落实“六统一”要求,加强全区城管执法人员城市管理执法证件核发、更换、注销、日常使用和佩戴管理。健全完善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持续推进城市管理法治业务培训,强化区街队伍的执法统筹,以解决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为导向。细化执法标准,规范办案流程,建成执法应急调度、单边系统,切实提升全区城管执法水平。

(三)加强行政风险防控。努力从“关注民生”的视角改进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信访投诉等工作,用“服务市民”的意识充实行政履职行为。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中,克服矛盾,切实做到严格、科学、公正、文明、责任行政和执法。特别是在攻坚克难上,必须讲究工作方法,创新行政方式,加强风险评估和临机处置,做到引导守法与纠正违法相结合,热情服务与依法管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强化疏堵结合,坚决杜绝粗暴、简单的行政行为。消化摊点存量、合理合法合规办理投诉案件、真正做到执法为民,避免、减少因政审批、行政执法产生的群体性事件和网络炒作事件。

(四)继续强化行业标准化建设。2020年作为全局的标准化建设年,已完善了建设工程项目、采购、应急预案等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建设,2021年计划开展《重庆市智慧城管部件物联技术导则》、《重庆市智慧城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制》、《重庆市江北区环境卫生精细化作业规范标准》等16项行业专项标准、规范的完善与修订。

(五)加强普法宣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贯彻执行《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三年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渝城管局发〔2018〕3号)》精神,重点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工作,配合区级有关执法机构加强传染病防治、突发事件应对、食药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动物防疫等法治宣传工作。健全完善执法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法治轮训制度,坚持执法领导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法律颁布日、重大纪念日、城市管理系统“3.19”主题服务宣传周、“三月法治宣传月”等契机,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市民法治意识,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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