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城市管理安全与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根据《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总体方案(试行)〉的通知》(江北委办﹝2019﹞113号)、《重庆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进〈江北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总体方案(试行)〉重点任务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北应急﹝2019﹞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拟定《重庆市江北区城市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经局2021年1月8日第1次党委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江北区城市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