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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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1057500866404/2023-00100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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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城管局发〔2021〕16号
- [ 主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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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体裁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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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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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城管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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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0
-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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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9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 城市园林绿化执法)》的通知
日期: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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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局,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局,重庆高新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局各直属单位,有关单位:
《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执法)》已经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第2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12078331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 城市园林绿化执法)》的通知
146712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
2023-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