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商圈办,有关单位:
为了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根据《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在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工作中做好城市管理执法服务保障的通知》(渝城管局发〔2022〕71号)和《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城管局发〔2022〕6号)的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全区开展规范摊区建设工作。现将《江北区2022年开展规范摊区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江北区2022年开展规范摊区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6〕第5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督查办关于开展2022年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按照开展2022年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两高”示范区建设和争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示范区,围绕“干净整治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业宜居宜游”目标,坚持以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开展规范摊区建设作为当前一项突出的重要任务来抓。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开展规范摊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建平 区城市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向俊超 区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员单位:各街镇、商圈办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局,由向俊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开展规范摊区建设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部门间日常工作的联系和沟通,确保规范摊区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并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重点及疑难问题。
三、工作职责
(一)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统筹推进规范摊区,指导、监督辖区各街镇、商圈办实施规范摊区建设,拟定《重庆市江北区临时占道经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二)各街镇、商圈办:负责对各自辖区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对主次干道旁及楼宇临街面、背街小巷及小区范围内的开展规范摊区建设和规范外摆示范道路的属地维稳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及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30日)。
各责任单位依据本方案要求,对各自管理区域内需要规范的摊区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摸清拟规范摊区建设经营户基本情况,为开展规范摊区建设做好前期宣传准备工作。
(二)规范阶段(2022年8月1日—2022年9月30日)。
按照临时占道经营设置原则,划定区域主要遵循“四限一定”(限时间、限地点、限规模、限经营品种、定食品安全要求),“三有”(有食品备案证、有垃圾收集容器、有防渗漏地垫),“三控”(控噪音、控油烟、控隐患)的原则,建设一批规范经营区域,重新设置布点(具体设置情况详见附件)。突破设置限额的,必须报区政府研究同意。如遇旧城区改造或拆迁等原因需取消设置或调整位置的,报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三)检查验收及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10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开展规范摊区建设进行检查验收。各责任单位要对开展规范摊区建设进行经验总结,加大各责任区域市容秩序的日常监管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区市容市貌靓丽,市容环境规范有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落实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把开展规范摊区建设作为改善江北人居环境,提升江北城市品质的重要工作来抓,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牵头,指定专人负责,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同时兼顾社会和谐稳定,以思想教育为先导,耐心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二)强化沟通,形成合力。开展规范摊区建设涉及的管辖单位较多,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做到不推诿、不扯皮,确保开展规范摊区建设效果。
(三)加强督查,形成长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对开展规范摊区建设的督促检查力度,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开展规范摊区建设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1.重庆市江北区临时占道经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江北区临时占道经营规划布点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