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评选是根据《清廉重庆建设示范标杆创建引领机制(试行)》《清廉重庆建设基层创新成果提炼推广机制(试行)》,按照基层单位主动申报、分专班初评推荐、总专班审核确认的程序,全市最终评选出了清廉重庆建设标杆单位31个、优秀实践案例100个。
其中,我区检察院被评为清廉重庆建设标杆单位。5个案例被评为优秀实践案例,其中包括清廉机关:江北区税务局以“三贴近”有效监督,畅通清廉机关建设“连续节点”;清廉学校:江北区新村致远实验小学校“五廉”共育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清廉企业:江北区国资委搭建国企资金监管平台,监管“耳聪目明”预警“火眼金睛”;清廉政法:江北区检察院构建刑事类案全周期管控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同案不同处理”问题;清廉工程:江北区市政管理所多措并举推进清廉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