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渝财预〔2020〕24号),经十二届区委第170、174次常委会、区政府第115、12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对部分中央特殊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进行调整(具体调整项目见附表)。
该批特殊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由主管部门负责,请你单位根据《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尽快将项目落实到相应的市场主体和个人,确保实现资金直达基层、惠及民生。
特此通知
附件:江北区2020年特殊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调整明细表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矩阵
公开信箱
服务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