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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2023年一季度直达资金 执行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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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截至3月底,江北区收到当年中央直达资金共计58,855.10万元,资金已全部下达分配;目前直达资金已支付15,942.82万元,支付率27.1%,超过序时进度。

二、支出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一)支出的成效

安排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867.88万元,用于我区 13946人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及生活照料护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安排拨付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1228万元,用于2022人次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家庭及个人补助;安排拨付优抚对象补助经费206.94万元,用于我区1269人次优抚对象生活补贴;安排拨付就业补助资金中央转移支付332.74万元,惠及37家企业及5人,主要用于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就业适应性培训补贴、贫困人口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补贴等;安排拨付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308.03万元,用于我区33所学校,确保了学校正常运转,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补助等

(二)存在的问题

在支付数据中发现,区农业农村委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中,有一笔180万元的款项收款方存疑,所写支付用途与实际资金用途可能不符,后经查证,该款项的收款方是区五宝镇人民政府,收款账户是五宝镇人民政府在国库支付中心开设的往来资金账户,资金在拨付时,财务人员误将用途写错,但不存在违规使用。目前所发现问题已及时通过一体化系统做了支付更正。

三、下一步举措

加强直达资金支出质量监控监管,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的同时,确保资金支出的质量,杜绝虚列支出,综合运用日常监管、重点监控等多种手段,对直达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等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项目台账数据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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