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会计师事务所,有关单位:
拟复工会计师事务所向区财政局申请复工资料除复工报备表、疫情防控承诺书外,还需进入江北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人员管理系统进行人员查验(操作流程见附件1),并填报《江北区公安分局企业复产复工人员核查申请表》(见附件2),经单位领导签字审核后电子版提交指定邮箱jbczfj@126.com。
一、拟复工企业要做好岗位排查。全面排查每一名员工的来源地和近14天的活动轨迹、居住地,建立人员台账。我单位将通过江北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人员管理系统进行核查。
二、拟复工企业根据《企业职工疫情防控操作手册》,需制定本企业职工疫情防控具体方案,企业留档备查。
三、拟复工企业上述资料准备齐全后,我局将实地查看备案企业场地及疫情防控物资准备情况,企业疫情防控物资用量不少于十天。
联系电话:67560082、67560185
附件:1.《江北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人员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2.《江北区公安分局企业复产复工人员核查申请表》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