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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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1050092879765/2023-00089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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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财文[2023]111号
- [ 主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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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 [ 体裁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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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 [ 发布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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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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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2
-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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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2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关于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的情况说明
日期: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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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依法治区办: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改委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渝财公告〔2021〕72号)和《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改委关于公布202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渝财公告〔2022〕24号)规定,重庆市2021年、2022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均无财政部门收费项目,我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2021年以来,我区财经领域未发生过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活动。
特此说明。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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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关于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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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