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财政局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履行好财政职责,全力保障生态环境保护资金需求,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区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江北委办发〔2021〕3号)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优先保障环保项目资金,配合完成多项环保攻坚任务
近年来我区持续投入环保事业,督促并配合各责任部门不断提高环保资金使用绩效。2023年我区投入环保资金共计109266万元,其中,根据《江北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保障主要环保攻坚任务有:
(一)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推进长江岸线生态修复,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污染治理、“三磷”行业整治等专项行动,强化了重点流域系统治理,提升了河流水质监测预警能力,推动了全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打好重污染天气防范攻坚战。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强化了分类管控和污染企业管理,持续改善我区空气质量。
(三)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动涉气中小微企业综合整治,推进了企业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和区域环境综合治理。
(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邮政车辆、公务用车、环卫车辆、铁路货场车辆采用新能源,进一步加快推进了城市公共交通电动化进程。
(五)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二、加大项目申报工作,多渠道筹集环保资金
积极与市级财政部门沟通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多渠道进行项目申报工作。2023年获得环保专项资金1176万元,有力推动了我区生态环保建设发展。
三、推进横向生态补偿,促进绿色发展
根据《重庆市实施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53号)精神,我区于2019年3月27日与酉阳县政府签订了《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协议》,向酉阳县政府购买7.5万亩森林面积指标,不断提高我区森林覆盖率。
四、配合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环保项目
着力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配合相关部门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鼓励企业加大绿色技术研发投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转型升级,实现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五、落实绿色采购管理制度,提高政府采购的环保水平和采购效益
在实施政府采购过程中要求采购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开展采购活动,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规定,采购属于节能产品品目的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六、积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民间资金参与环保项目投资
受PPP项目清库相关工作影响,我区目前暂无PPP项目实施。为进一步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做好金融支持,我区将继续探索和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扶持新型环保项目,保障环保事业稳步发展。
特此报告。
中共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党组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
2024年4月22日
(联系人:周航;联系电话:1862317386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