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2023年江北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精心组织,强化指导,狠抓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根据《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定和公开的通知》(江北委法办〔2024〕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情况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学内容,年初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通过局党组会、读书班、行政办公会、职工大会等开展各类专题学习20余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财政法治政府建设,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法治思维,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法治中国建设”“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等法治内容的学习。强化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印发财政法规政策汇编,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作为年轻干部“业务大比武”的必考内容,切实提高财政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及推进等情况
一是搭建工作专班。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结合全国和市级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要求,强化组织建设,调整优化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清晰、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性工作机制。二是强化人员配备。从区外遴选1名年轻干部具体负责国家和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涉及财政的各项任务,充实区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量。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年初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布置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进行分解,落实时间表、进度图,责任到科室、到人头;定期与不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对照目标找差距、明方向,高质量完成全国和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涉及财政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四)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决策等情况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清理以前年度代区政府起草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政府性规范性文件6件,局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2023年已废止4件,并对新出台的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核备案和挂网公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规范性文件起草期间签署公平竞争审查意见,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五)开展财会监督和专项整治等情况
根据全市财会监督工作部署,启动我区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成立6个检查组,到30个单位开展财会监督检查,重点对2022年以来的预算及绩效管理、聘用人员管理、内控建设等问题开展检查。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基层“三保”、地方政府债务违法违规、财政收入虚收空转等9大类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针对“无许可证经营”行为整改情况,411家没有开具代理记账发票记录的机构中,除79家机构地址变迁或电话变更而联系不上外,对其余332机构正通过办理许可证书、取消代理记账经营范围、注销公司等方式稳步推进整改;针对“虚假承诺”行为整改情况,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取得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38家,未发现执证经营期间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情况。
(六)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情况
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提案,高质量办好各项建议和提案。2023年,区财政共承办建议、提案26件,其中主办件2件,协办件24件,所有办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满意率达100%。
(七)财政法治宣传等情况
组织财政干部开展“送政策、送宣讲、送服务”到基层活动,到观音桥街道建北社区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到寸滩街道海语江山社区开展“12.4宪法进社区”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运用宪法和民法典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化解矛盾纠纷的法治意识。充分运用政务公开、LED显示屏、简报信息等载体,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大力宣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财政法治氛围。
二、不足和原因
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需久久为功,当前仍有一些不足: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深入学习不够,学用结合仍有差距,比如在财政减收增支的压力下,对于如何加强财源建设,依法统筹盘活“三资”等方面的思考还有所不足;二是个别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重视不够,对法治理论学习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情况;三是对如何把法治建设深度融入财政管理全过程思考不够,满足于完成法治建设的基本任务,对于如何立足财政工作,挖掘法治建设“亮点”的积极探索和思考不够。
2023年以来,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一是带头学习法治理论。积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中央和市级最新出台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及我区贯彻落实建议,2023年结合上级政策法规要求,围绕政府过“紧日子”、财会监督、债务管控等方面撰写20余篇工作专报,获得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二是积极谋划法治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区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定期与不定期研究布置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对全国和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涉及财政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督促科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任务。
三是履行依法决策程序。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江北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前评估与事后评价制度,强化政策后评价规定执行力度和评价结果运用效果。对“徐悲鸿美术馆(重庆馆)”等20个社会关注度较高、与民生相关的政策和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对港城园区管委会“零星维修工程”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覆盖财政资金11.3亿元。
四是狠抓职工法治教育。利用职工大会、党员大会等载体,讲法普法,强调崇尚党章宪法,遵纪守法,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组织55名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在线培训,其中已取得新的行政执法资格证27人。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2023年全市法治理论知识网络考试、合格率100%。督促干部职工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重庆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并通过周五课堂讲授法治知识。
一是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宪法》《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提升法治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部门权责清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开展工作。
二是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法治中国建设”“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等涉及财政的相关任务,推动财政法治建设水平提升。
三是持续落实《江北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财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四是依规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和财政法治宣传。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