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名目 | 类别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依据 | 申报指南 | 政策咨询电话 |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 | 应急救助 | 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的人员。包括因自然灾害造成不能在现有住房中居住,需由政府进行安置并给予临时生活救助的人员(含非常住人口):一次灾害过程后,住房未受到严重破坏、不需要转移安置,但因灾造成当下吃穿用等发生困难,不能维持正常生活,需要政府给予临时生活救助的人员(含非常住人口)。 | 紧急转移安置人员按2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救助,救助期限根据实际灾害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5天;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员视其困难程度给予一定救助。 | 《重庆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江北区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的通知》(江北应急〔2019〕40号) |
1.本人书面申请: 2.村(社区)组织民主评议; 3.镇街核实; 4.区应急局审批; 5.镇街通过“一卡通”补贴资金拨付到个人账户,并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信息以短信等方式告知补贴对象。 |
023-61312891 |
遇难人员家属抚慰 | 因自然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死亡人员(含非常住人口)的家属。 | 按死亡人员16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抚慰 | 1.本人书面申请: 2.村(社区)组织民主评议; 3.镇街核实; 4.区应急局审批;5.发放抚慰金。 |
023-61312891 | ||
过渡期生活救助 | 因自然灾害造成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上述三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需政府在应急救助阶段结束、恢复重建完成之前帮助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含非常住人口)。 | 按2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救助,救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 1.本人书面申请: 2.村(社区)组织民主评议; 3.镇街核实; 4.区应急局审批; 5.镇街通过“一卡通”补贴资金拨付到个人账户,并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信息以短信等方式告知补贴对象。 |
023-61312891 | ||
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 | 因自然灾害造成以居住为使用目的唯一房屋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居住问题的困难人员。1.倒塌房屋,即因灾导致房屋整体结构塌落,或承重构件多数倾倒或严重损坏,必须进行重建的房屋。 2.严重损坏房屋,即因灾导致房屋多数承重构件严重破坏或部分倒塌,需采取排险措施、大修或局部拆除、无维修价值的房屋。 3.一般损坏房屋,即因灾导致房屋多数承重构件轻微裂缝,部分明显裂缝;个别非承重构件严重破坏;需一般修理,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以继续使用的房屋。 因灾倒损的独立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不纳入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和维修资金补助范围。 |
1.倒塌、严重损坏房屋恢复重建,按5000元/间的标准给予补助,4间及以上的补助20000元。 2.一般损坏房屋维修,根据损失程度和自救能力,可给予适当补助。 |
1.由受灾人员提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申请;2.乡镇、村(社区)干部入户实地察看;3.经村(社区)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县应急局审批; 4.补助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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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 一是本年度因灾住房倒塌或损坏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二是本年度因灾农经作物绝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三是本年度因灾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四是本年度因灾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 | 原则上按不低于150元/人给予救助。 | 1.书面申请。受灾人员户主申请或村(居)民小组提名; 2.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并公示,通过后提交镇街审核; 3.镇街调查审核报区应急局审批; 4.区应急局进行会商,并对受灾街镇进村入户进行抽查。根据会商、抽查结果和街镇上报情况,对辖区受灾人员需救助情况做出汇总、评估; 5.区应急局接到冬春生活救助款后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分解到镇街; 6.镇街再次审定救助对象、测算人均救助标准、审定具体救助金额,报区应急局审定;7.街镇把审定后的方案张榜公布;8.镇街通过“一卡通”补贴资金拨付到个人账户,并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信息以短信等方式告知补贴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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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救助 | 未进行集中或分散安置的受灾困难群众;无房可住受灾人员。 | (一)帐篷发放。救灾帐篷(规格为12平方米)原则上每户受灾人员(一般3人)安排1顶;对家庭人数多于4人或少于2人的,可分性别按4人/顶安排帐篷集体居住。 (二)棉被发放。对无房可住受灾人员按照1-2床/人的标准发放棉被;对其他临时转移安置人员,根据其受灾程度和家庭人口、困难程度等,原则上按1-2床/户的标准发放棉被酌情安排。 (三)折叠床发放。对无房可住受灾人员按照不低于1张/户的标准发放折叠床,优先满足老年人、孕妇、小孩等特殊困难人群的需要。 |
1.本人书面申请: 2.村(社区)组织民主评议; 3.镇街核实; 4.区应急局审批; 5.物资发放。 |
023-613128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