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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财政局评审中心 “六步工作法”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日期: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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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江北区财政局评审中心明确“六步工作法”,明确审计工作的管控要求。

一是发挥中介独立审计的作用,减少审计过程干预。审计工作是一项经济监督活动,独立性是审计的本质需求,也是审计的灵魂,中介机构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性尤为重要,减少过程干预可避免干扰审计思路和进程,发挥主动审计。

二是发挥评审专业能力,管控审计成果。发挥评审专业能力,加强对中介机构审计报告的核查,有针对性的复核,抓重点问题、原则问题,如资料的完整性,工程量的差异性,材料核价和设计变更程序,土石方弃渣手续等。复核时发现问题要做到一针见血,有效管控审计成果。

三是树立依法审计意识,严格规范审计程序。严禁擅用权力,出现审计依据不明确和扩大审计范围等问题。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自觉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审计工作,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审计,有效防范审计风险。

四是立台账及时记录,客观反馈情况。在推进审计工作中,做好项目审计台账,对审计问题、线索以及中介机构配合情况及时记录,客观准确地反馈项目推进情况,为项目评审质量考核提供依据。

五是守住底线,廉洁审计。守住廉洁底线,严禁吃、拿、卡、要,按照相关廉洁制度和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审计行为。在审计中,保持客观公正,排除诱惑,实事求是地开展审计工作,以高尚的职业道德操守,保障廉洁审计。

六是明确审计主体,理清审计原则和纪律。竣工结算审计不是竣工结算办理,主要审计对象是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审计内容不仅包括工程造价,还涉及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严禁与项目其他实施单位串通,保证审计工作不受外界干扰。被审计单位不同意审计机构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证明材料,否则,直接下达审计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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