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标准”打造监督体系,强化财会监督力度。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全区重点项目绩效、债务管控、收支管理等财会监督情况,全区各级各部门遵守财会监督法律制度的意识得到持续提升。着力推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搭建全区财会监督专业人才库,持续建强监督队伍。将财会监督纳入财政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发挥了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狠抓内控制度建设,抽查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控制度编报情况,指导部门查遗补缺、调整优化,2023年全区内控制度报告优良率超85%。
二是“严要求”抓好监督检查,提升财会监督水平。启动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从全区财会监督人才库中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组成6个检查组,到30个预算单位开展财会监督专项检查。持续深化绩效管理改革,实现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和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和事前绩效评估项目21个,涉及财政资金约11.3亿元。探索“科室初审、绩效管理科复审、预算专家终审”的绩效目标编制“三级审核”制度,在开展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评审期间,我区有19个单位因绩效目标编制不精准、立项依据不充分等原因被调减预算。
三是“精细化”推进制度建设,巩固财会监督成效。修订出台《江北区区级预算管理办法》《江北区区级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北区区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江北区区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4个办法,进一步从预算编制、执行等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方面强化管理。修订出台《江北区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加大预决算公开检查力度,提高预决算公开质量。印发《关于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重点检查问题的整改通知》,从规范财务报销、聘用人员管理、内控制度建设、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等各个方面明确整改要求,促进全区依法理财水平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