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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05MB1583404R/2023-00004
  • [ 发文字号 ]
  • 江北大数据发〔2022〕64号
  • [ 主题分类 ]
  • 行政事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大数据发展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06-15
  • [ 发布日期 ]
  • 2022-06-21
重庆市江北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关于印发《江北区党政机关建设“智能机关”工作评价标准》的通知
日期: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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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绿色机关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和《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江北区绿色机关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北委办〔201949号)精神,现印发《江北区党政机关建设智能机关工作评价标准》,就全区规范化机关建设的创建对象、创建目标、创建内容及任务分解安排如下:

一、创建对象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

二、创建目标

高水平建成一批具有前瞻性、示范性的智能机关部门,全面带动提升全区党政机关智能化水平积极完成对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及周边裙楼信息化全面调查摸底,确定建设实施方案,到2022完成区行政服务中心及周边裙楼智能化建设。

三、内容分解

建设内容主要分为楼宇智能化、办公智能化、内控智能化、服务智能化四个部分,考核基础总分为100分(完成全部加分项,最高可得120分),均实行得分制(详见附件)。总分在80分以上的单位,视为达到智能化机关的标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级党政机关要高度重视此次规范化机关创建工作,层层开展动员教育,广泛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营造创建热潮。

(二)细化责任,传导压力。创建工作由区委直属机关工委总牵头,负责全区党政机关创建的统一部署和统筹推进。区级各部门、各镇、街机关结合本单位实际,严格按照创建内容及任务分解表进一步细化分工,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创建工作。

三)加强督导,务求实效。各级党政机关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开展创建推广、实施动作,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将牵头成立督导组不定期对各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督查,为争2022各级党政机关规范化机关建设见到明显实效。

附件:江北区党政机关建设智能化机关评价标准表

重庆市江北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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