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级各有关部门,区属重点国有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保证金,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鼓励招标人免除中小企业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渝公管发〔2022〕22号)。现将转发各有关部门、单位,请按照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鼓励招标人免除中小企业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