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区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 > 其他公文
  • [ 索引号 ]
  • 11500105009287896H/2022-00373
  • [ 发文字号 ]
  • 江发改发〔2022〕48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12-15
  • [ 发布日期 ]
  • 2022-12-15
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宣传部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诚信之星”评选结果的通知
日期:2022-12-15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诚实守信模范人物带动引领作用,推动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全区相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全面动员,积极参与2022年江北区“诚信之星”评选活动,推动全国文明城区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经有关单位自愿申报、各部门推荐、组织专家评审、综合评定、结果公示等程序,评选出2022年江北区“诚信之星”(附件)。

诚信之星”有效期为一年(202211日—20221231日)。有效期内,对发现的一般失信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对严重失信者,撤销其称号,并向社会公示。希望各“诚信之星”获得企业及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巩固荣誉成果,更好地发挥诚信示范带动和榜样引领作用,在不断提升自身生产、经营和服务水平过程中,展示诚信形象、体现诚信水平,推动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在全区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附件:2022年江北区“诚信之星”名单



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宣传部

                                                       20221215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矩阵

公开信箱

服务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