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诚实守信模范人物带动引领作用,推动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全区相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全面动员,积极参与2022年江北区“诚信之星”评选活动,推动全国文明城区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经有关单位自愿申报、各部门推荐、组织专家评审、综合评定、结果公示等程序,评选出2022年江北区“诚信之星”(附件)。
“诚信之星”有效期为一年(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对发现的一般失信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对严重失信者,撤销其称号,并向社会公示。希望各“诚信之星”获得企业及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巩固荣誉成果,更好地发挥诚信示范带动和榜样引领作用,在不断提升自身生产、经营和服务水平过程中,展示诚信形象、体现诚信水平,推动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在全区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附件:2022年江北区“诚信之星”名单
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宣传部
2022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