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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级各有关部门,区属重点国有企业,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要求,保障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规范运行,合理调整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劳务报酬,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印发了《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劳务报酬等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渝公管发〔2022〕15号)。现将文件转发各有关部门、单位,请按照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劳务报酬等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