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级各有关部门,区属重点国有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程保函工作的通知》(渝公管发〔2022〕25号),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以工程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现将文件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程保函工作的通知》(渝公管发〔2022〕25号)
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3日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23-6772202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