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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05009287896H/2021-00427
  • [ 发文字号 ]
  • 江发改投〔2021〕403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投资项目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1-10-14
  • [ 发布日期 ]
  • 2021-10-14
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北区明月湖水库大坝周边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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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五宝小镇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江北区明月湖水库大坝周边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五宝建司文〔202124号)和《江北区明月湖水库大坝周边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该工程为2021年区级政府投资一般新建项目,经委托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评估,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江北区明月湖水库大坝周边生态修复工程

二、项目代码

2109-500105-04-05-996295

三、项目法人

重庆市五宝小镇建设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

江北区五宝镇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明月湖水库大坝周边生态修复实施范围总面积约125037㎡,其中各类铺装面积约8220㎡,绿化面积约28664㎡,其他面积(涵盖水体、坝体等)约88153㎡,建设内容包含园林景观、道路、电气、排水。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479.75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385.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58.61万元,预备费用35.54万元。

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资金。

七、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4个月。

八、招标核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文件规定,未达到国家必须公开招标限额的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按渝府办发〔2019114号(附件10)、江北府发〔201931号文件规定执行。

按照《关于改进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江北府发﹝2019﹞31号),该项目不再审批初步设计概算。请接文后,完善工程建设有关手续,在上述批准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总投资范围内开展设计,从严加强投资控制。

本批文有效期为两年,若未在有效期内开工建设,本批文将自然失效。


附件:江北区明月湖水库大坝周边生态修复工程总投资估算表



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014












附件


江北区明月湖水库大坝周边生态修复工程投资估算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估算

备注

建筑安装工程费

385.60


1

园建部分

209.97


2

大坝周边生态修复工程

140.63


3

照明工程

20.00


4

场地给排水

15.0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8.61


预备费

35.54


总投资

47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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