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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宏融资本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投资建设石马河文体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立项的请示》(渝宏融司文〔2021〕108号)收悉。该项目已经十二届区委第220次常委会审议同意,现将该项目立项的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马河文体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二、项目代码
2111-500105-04-01-517530
三、项目法人
重庆宏融资本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管理代理机构
重庆中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地址
江北区石马河街道南桥寺社区,石马河街道与渝北区龙山街道交界处,东侧临天竺路和龙山小学,西侧为盘溪四支路,南侧紧邻最晖路,北侧毗邻盘溪六支路。
六、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总用地面积2434.32平方米(约3.65亩),总建筑面积6143.8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627.15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2516.66平方米,建筑密度45.71%,绿地率31.14%,停车位43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外立面及幕墙工程,室内装修工程,给排水及消防、电气、通风与空调、抗震支架、电梯等安装工程和土石方及边坡、生化池、充电桩、绿化及景观等。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5358.5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八、建设工期
20个月。
请接文后,按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抓紧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本批文有效期为壹年,若未在该期限内完善相关手续并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本批文将自然失效。
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