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文物保护管理所:
《关于办理徐悲鸿美术馆提档升级一期工程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江文管函〔2024〕2号)和《徐悲鸿美术馆提档升级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该项目为2023年区级政府投资一般建设项目(续建),按照《徐悲鸿美术馆提档升级一期工程可研调整专题会会议纪要》(江府办专纪要〔2024〕34号)文件要求,经委托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咨询评审,现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徐悲鸿美术馆提档升级一期工程
二、项目投资代码
2204-500105-04-05-522698
三、项目法人
重庆市江北区文物保护管理所
四、项目建设管理代理机构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街道石门社区渝江村1号
六、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徐悲鸿美术馆提档升级一期工程,该美术馆占地面积为2000㎡,总建筑面积:1912㎡,分为正屋、院坝、佣人房和地下石屋四个部分,共有房屋26间。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包括:正屋和佣人房的钢结构加固,柱子、梁架、檩条、楼袱、地面、吊顶及损坏墙面的修补,全面检修屋架、梁架、楼栿楼等结构构件,修缮时按照先结构后装饰的步骤进行,确保建筑整体结构的安全稳定,统一进行“防虫、防腐、防火”三防处理,同时完善电气、消防等配套工程等。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548.9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98.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4.29万元,预备费26.14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八、招标核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文件规定,未达到国家必须公开招标限额的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按渝府办发〔2019〕114号(附件10)、江北府发〔2019〕31号文件规定执行。
九、建设工期
10个月。
按照《关于改进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江北府发〔2019〕31号),该项目不再审批初步设计概算。请你单位抓紧完善相关程序并开工建设。江发改社〔2022〕324号文件作废。
本批文有效期为贰年,若未在有效期内开工建设,本批文将自然失效。
附件:徐悲鸿美术馆提档升级一期工程投资估算表
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
附件
徐悲鸿美术馆提档升级一期工程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和费用名称 |
估算金额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39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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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2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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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预备费 |
2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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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总投资(一+二+三) |
54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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