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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石坝石门和东方港湾社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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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发改投〔202552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大石坝街道办事处:

《关于申请大石坝石门和东方港湾社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可研批复的函》(江北大石坝办文〔202517号)和《大石坝石门和东方港湾社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已收悉。该项目为2025年区级政府投资重点新建项目,经委托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评估,现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大石坝石门和东方港湾社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

二、项目代码

2502-500105-04-01-526902

三、项目法人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大石坝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建设管理代理机构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地址

江北区大石坝街道石门和东方港湾社区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改造范围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公共环境区域修缮改造,涉及4栋高层建筑,总建筑面积8240㎡,总环境面积31540㎡。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小区内楼栋入户环境提升,雨水落水管改造,重做部分屋顶及立面防水,建筑内楼梯间栏杆修复;小区附属设施部分飞线整理,增加优化地面排水沟,植物清理,增设垃圾分类设施,雨污管网改造,小区围墙改造,停车位新增加,安全栏杆改造,新增路灯,座椅更换,地面铺装更新,公共空间改造等。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378.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93.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37 万元,预备费18.01万元。

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

八、建设工期

10个月。

九、招标核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文件规定,未达到国家必须公开招标限额的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按渝府办发〔2019114号(附件10)、江北府发〔201931号文件规定执行。

按照《关于改进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江北府发﹝201931号),该项目不再审批初步设计概算。请接文后,完善工程建设有关手续,在上述批准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总投资范围内开展设计,从严加强投资控制,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请将该批复文件依法报区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本批文有效期为两年,若未在有效期内开工建设,本批文将自然失效。

附件:大石坝石门和东方港湾社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33

附件

大石坝石门和东方港湾社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估算

备注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293.74

1

下石门332-334

190.22

2

新石村149

103.5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6.37

1

项目建设有关费用

66.37

预备费

18.01

1

基本预备费

18.01

项目总投资

37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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