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重庆市江北区磐溪河整治二期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委组织专家对《重庆市江北区磐溪河整治二期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了审查。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重庆市江北区磐溪河整治二期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根据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重庆市江北区磐溪河整治二期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结构合理、内容基本完整、技术路线正确,符合相关要求。
二、原则同意重庆市江北区磐溪河整治二期建设项目的建设
《重庆市江北区磐溪河整治二期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防洪评价采用100年一遇洪水标准;建设项目设计采用50年一遇洪水标准,符合《防洪标准》(CB50201-2014)和《重庆主城区防洪规划(2016-2030年)》的要求。经计算、分析工程建设符合规范规定,满足行洪要求。
三、原则同意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重庆市江北区磐溪河整治二期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提出的涉河建设方案基本可行。
本项目治理范围为磐溪河嘉鸿大道至盘溪二支路段,长度约842.8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842.8m、新建2-6m宽波浪式亲水平台5处、新建2m宽亲水步道195m、新建拦河堰3处、新建人行桥2座、堤顶道路改造1062.84m、下河梯步和防洪标识等8处工程。
(一)河道清淤:对全河段进行清淤,清淤总长度842.8m,清淤至原硬化河床,平均深度约0.5-0.8m。
(二)亲水平台:亲水平台修建于河床两岸部位,河道中心桩号K0+219.68-K0+265.87段,两岸设置亲水平台,宽度2~5m,平面形状为波浪式,顶部高程234.80m。
河道中心桩号K0+585.77-K0+626.94段,右岸设置亲水平台,宽度2~5m,平面形状为波浪式,顶部高程234.10m。
河道中心桩号K0+791.24-K0+833.70段,两岸设置亲水平台,宽度2~6m,平面形状为波浪式,顶部高程233.40m。
亲水平台采用C20砼现浇,表面铺装花岗石厚20mm,基础置于基岩。
(三)亲水步道:河道中心桩号K0+626.94-K0+820.00段,右岸设置亲水步道,宽2m,顶部高程234.10-233.50m。
亲水步道采用C20砼现浇,宽2.0m,表面铺装花岗石厚20mm,基础置于基岩。
(四)拦河堰:本河段清淤后平均纵坡约为0.3%,为了保持河段枯水期不断流,同时为了与亲水平台相协调,本河段在河道中部清淤后共设置拦河堰三座,1#拦河堰位于桩号K0+241.50处,堰顶高程234.70m,2#拦河堰位于桩号K0+493.03处,堰顶高程234.20m,3#拦河堰位于桩号K0+820.12处,堰顶高程233.40m。
拦河堰采用C20砼现浇,堰顶铺装花岗石厚20mm,基础置于基岩,上下游侧铺设手摆块石。
(五)人行桥:新建人行桥2座,1#人行桥位于河道中心桩号K0+256.0处,2#人行桥位于河道中心桩号K0+825.90处,采用连续梁结构,主梁全长22m,桥面宽3.0m,采用装配式市政钢架结构,桥面采用木板铺装,两侧设1.2m高景观防护栏杆。桥墩采用C25砼现浇,设置于两岸现有挡墙位置,桥墩外轮廓线与现有挡墙外边线一致,桥墩不占用河道,桥墩高9-10m,基础埋深不小于2m,置于基岩。
(六)堤顶道路改造:根据景观规划,对左岸堤顶桩号为Z0+000.00~Z0+309.50段、Z0+783.41~Z0+870.11段,右岸堤顶桩号为Y0+000.00~Y0+643.64段、Y0+823.70~Y0+846.70段,进行景观铺装设计。堤顶道路铺装总宽度2.5m,其中路面宽度2.0m,排水沟宽度0.5m,外侧设置1.2m高景观防护栏杆,路面结构从下至上依次为碎石垫层厚150mm,水泥砂浆垫层厚100mm,花岗石铺装厚20mm。栏杆下方为0.3x0.3mC20砼路缘石,排水沟净空0.25x0.25m,边墙及底板厚度0.15m,其中一侧作为路缘石,局部开阔位置景观设计包括休息平台,健身器材,宣教栏,坐凳,垃圾桶等内容。
(七)下河梯步:在亲水平台部位设置下河梯步,具体位于左岸桩号Z0+240.74、Z0+820.48位置,右岸桩号Y0+221.24、Y0+276.40、Y0+456.59、Y0+606.29、Y0+614.40、Y0+846.66位置,分别修建一处下河梯步,梯步宽1.8m,台阶宽0.4m,高0.2m,采用C20砼现浇,表面铺装花岗石厚20mm,基础置于基岩,梯步与挡墙之间采用插筋连接,迎水面设置1.2m高景观护栏。
(八)防洪标识:河道两岸各修建2处水位标尺,间隔约300m,水位标尺采用红色油漆制作,采用大号字体,标尺要醒目,增设警示标牌。
《重庆市江北区磐溪河整治二期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的工程报告和图纸中涉及的高程为1956黄海高程系统、坐标为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统,桩号以km+m计。
四、工程建设洪水影响综合评价
本工程建设符合相关规划;与现有防洪标准、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是相适应的;对河道行洪影响较小;不会对河段河势稳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工程河段的河势产生明显改变;对所在河段现有水利工程及设施影响总体较小;对防汛抢险无影响;对上下游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影响较小。
五、有关要求
(一) 你单位应妥善处置好工程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其他相关审批手续。
(二)你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严格按照批复方案实施,加强河道保护,施工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弃渣场,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并接受我委对工程涉河事项的核查;工程竣工后,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及遗弃物。
(三)工程完工后,你单位应划定工程管护范围,在规划和实施该区域城市建设时应按照《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规定留足管护空间,并负责该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管护工作。
(四)工程竣工后,你单位应及时报告我委,我委将聘请第三方单位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全面复核;我委根据复核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批复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重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 1、涉河工程主要参数表
2、涉河工程控制点坐标表
重庆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月22日
附件1
涉河工程主要参数表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1 |
控制集雨面积 |
km2 |
27.5 |
2 |
设计洪水标准 |
年一遇 |
50 |
3 |
设计洪水流量 |
m3/s |
301 |
4 |
工程治理总长度 |
m |
842.8 |
5 |
整治前实际防洪能力 |
局部不足50年一遇 | |
6 |
整治后防洪能力 |
50年一遇 |
附件2
涉河工程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编号 |
坐标值 |
备注 | |
X |
Y | ||
ZP1 |
3274199.379 |
353924.456 |
左岸亲水平台 |
ZP2 |
3274216.261 |
353903.486 | |
ZP3 |
3274380.926 |
353445.861 | |
ZP4 |
3274405.927 |
353429.646 | |
YP1 |
3274226.829 |
353925.268 |
右岸亲水平台 |
YP2 |
3274245.434 |
353902.204 | |
YP3 |
3274397.675 |
353625.110 | |
YP4 |
3274376.136 |
353589.164 | |
YP5 |
3274364.196 |
353569.632 | |
YP6 |
3274362.299 |
353563.195 | |
YP7 |
3274356.439 |
353533.123 | |
YP8 |
3274351.233 |
353508.700 | |
YP9 |
3274350.928 |
353505.517 | |
YP10 |
3274351.391 |
353480.976 | |
YP11 |
3274371.269 |
353461.353 | |
YP12 |
3274388.935 |
353461.248 | |
YP13 |
3274409.344 |
353452.998 | |
YP14 |
3274423.259 |
353439.802 | |
L1 |
3274216.527 |
353910.365 |
拦河堰 |
L2 |
3274225.617 |
353917.443 | |
L3 |
3274366.468 |
353712.705 | |
L4 |
3274383.012 |
353722.936 | |
L5 |
3274402.138 |
353440.425 | |
L6 |
3274411.556 |
353449.341 | |
Q1 |
3274221.948 |
353896.421 |
人行桥 |
Q2 |
3274239.425 |
353909.653 | |
Q3 |
3274402.497 |
353434.538 | |
Q4 |
3274419.707 |
353447.8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