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发改投〔2024〕66号
重庆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宏帆东路道路工程项目申请核准的函》(渝农投函〔2024〕10号)和《宏帆东路道路工程企业投资核准报告》等材料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结合北京中金万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意见,同意建设宏帆东路道路工程,现就该工程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宏帆东路道路工程
二、项目代码
2017-500105-48-02-000624
三、项目法人
重庆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址
江北区凤凰湾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包含宏帆东路、南石路2条道路,其中:宏帆东路前段(K0+000~K0+640)为新建道路,按规划进行设计,长64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30km/h,双向四车道,标准路幅宽度22m。宏帆东路后段(K0+640~K0+740)为接顺道路,长100m,双向两车道,标准路幅宽度8.5m。南石路为接顺道路,长140m,双向两车道,标准路幅宽度8.5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结构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
六、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10148.3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7179.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2567.68万元,预备费为401.34万元。
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12个月
八、招标核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文件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达到国家必须招标相关规定的,应招标的工程施工、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上发布,也可同时在报刊媒介上发布。
(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本项目招标工作。
九、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05202400004号)。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二、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两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两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壹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两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附件:宏帆东路道路工程企业投资核准报告评估报告
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