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发改发〔2022〕69号
区级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各转供电主体:
现将《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工商业转供电加价行为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2〕3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 各转供电主体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文件规定,确保电价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二、 我委将配合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执行不到位的转供电主体将按照相关政策法规作出严肃处理。
附件: 1.《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工商业转供电加价行为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2〕341号)
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