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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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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落实,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总体安排部署,及时更新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并结合重点工作主动公开营商环境、行政许可办理结果、收费公示等信息,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012条,其中通知公告发布24条,政策解读发布11条,运用了文字、图文、音频视频等多种解读方式;重大项目建设清单发布5条、“六稳”“六保”发布235条、优化营商环境发布27条、动态发布50条、行政许可办理结果公布270条、其他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发布390条,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我委工作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申请江北区发展改革委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程序,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明确答复责任。拓宽受理渠道,设立依申请公开专栏。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70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邮寄的形式予以答复。2022年我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3条,均已按规定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由我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专职人员落实。要求各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把关审查。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坚决杜绝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的发生。三是紧盯重点领域。及时发布更新政策文件解读、重大决策公开、民生热点问题回应等重点领域内容,确保政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依托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网,大力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基层政务公开、权责清单等栏目。对政务公开网站实行常态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发布与维护各个领域相关信息,对未发布内容的栏目及时发布情况说明,确保网站内容发布准确、权威、及时、便民。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规范有序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不断强化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各项贯彻举措。对照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和市政府网站内容监测结果及时进行整改并分析原因,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理论学习、思想认识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将继续不断在实践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统筹协调,强化公开意识,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加强培训交流,提高业务能力,扩大培训层面,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59号)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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