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宏帆路及周边道路载货汽车通行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提高道路交通运行效率,有效减轻宏帆路及周边道路货运车辆夜间通行对居民区、学校的噪音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之规定,现就宏帆路及周边道路载货汽车通行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全天24小时禁止除核定载质量1吨以下的轻型载货汽车,悬挂我市新能源专用号牌且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4.5吨的轻型、微型纯电动货车,城市配送车辆(持绿证货车)及持有允许通行于该限行路段临时通行证的货车以外的货车通行。
二、限行路段为宏帆路、宏盛路、盘桂路(宏滨路口至壹江城城转盘路)、宏滨路、北滨一路(宏滨路口至滨石路口)及其以内道路。
三、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
四、对于道路周边的企事业单位、小区、市场等确有通行禁行路段的需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办理临时货车通行证的方式予以解决保障。
五、本通告中载货汽车的限行时段、路段通行规定,以实际道路交通禁令标志为准。
六、本通告自2020年8月30日起施行。
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