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节临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管局、市机关事务局相关要求,持续巩固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坚决防范春节期间公务用车管理的不规范,不断提高公务用车保障和管理效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强化公务用车规范管理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执行公务用车“六个不得”纪律要求,尤其是严禁公车私用、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和转嫁相关费用。严格执行《重庆市江北区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江北机管〔2020〕21号),继续加强社会化租赁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社会化租赁审批备案程序,严守市、区有关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管理规定。严禁出现非经审批的长租车。要按照全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一张网”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公务用车基础信息、调度派遣、运行费用、使用动态的监管,以信息化手段提升精细化水平。
二、严守管理办法,强化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
各单位要按照《重庆市江北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暂行办法》(江北机管〔2019〕40号)要求,加强公务车加油卡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单车油耗核算、一车一卡制度,严禁用公务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关闭公务车加油卡购买非油用品功能。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含租赁车辆)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公示和台帐管理,并将公务用车加油信息及时上传重庆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
春节期间,除执法执勤等特殊车辆及值班、处理突出事件用车外,入驻行政中心的单位公务用车一律按照规定集中停放于行政中心固定车位;行政中心以外的单位按照规定停放于本单位固定停车位。各单位于2021年2月10日18:00前将本单位节日期间值班或执行紧急公务车辆的基本情况及定点停放车辆的图片上传到江北区公务用车车改管理群。区机关事务局将会同区纪监委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重庆市江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