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2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申报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复核对象
申报企业原则上应为市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推荐科技含量高、产业导向好的企业。
复核企业为我市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共60家(附件5)。
二、申报和复核条件
企业应在重庆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
(一)专业化指标。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企业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2〕。
(二)精细化指标。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三)特色化指标。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1.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1)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1亿元的,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
(2)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2.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1)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2)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五)产业链配套指标。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六)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对于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不再推荐;对于与已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
三、申报和复核程序
1.企业自主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自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间,通过线上系统报送(zjtx.miit.gov.cn),填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佐证资料。于4月14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单独《申报书》(双面打印胶装、一式三份)交区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务必保证系统填报内容和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2.区县初审汇总。各区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填写《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于4月21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单独《申报书》(双面打印胶装、一式三份)、推荐报告、汇总表(纸质件及电子版)送交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联系电话:63898496)。
3.市经济信息委审核推荐。市经济信息委根据区县推荐汇总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推荐企业名单。
四、其他事项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园区要全面梳理重点培育企业情况,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辅导服务,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对于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变更名称的,请按照《关于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审核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1〕171号)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业务咨询电话:023—63895446、023—63895416、023—63897452。
系统咨询电话:010—87901013、010—87901032、023—67517286。
附件:1.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3.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4.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5.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6.佐证材料清单(供参考)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
附件1
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申 请 书
企业名称(盖章)
推荐时间
推荐单位(盖章)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
填报说明
一、本申请书第一至第九部分由申请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企业”)线上填写后打印加盖公章。第十部分由推荐单位填写。
二、“推荐单位”为申请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简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三、申请企业须根据本通知列明的申请条件,上传相关说明或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如弄虚作假,取消本次申请资格,且至少三年内不得申请。
四、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报送纸质材料,作为我部审核的工作依据。纸质材料应与在线填报材料一致。
五、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须严格按照“第十部分”所列初核指标,认真对企业填写内容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一、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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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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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地 |
省市(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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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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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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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 |
实际控制人国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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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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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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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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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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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企业规模属于 |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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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1] |
2位数代码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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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细分领域 |
4位数代码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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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国有�合资□民营□外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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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与现有“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 |
□否□是,存在控股关系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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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集团内是否有其他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获得认定或申报 |
□否□是,获认定/申报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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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情况 □无上市计划 □有上市计划 □已上市(股票代码:) |
上市计划(如有,请填写) 1.上市进程:□未进行上市前股改 □已完成上市前股改 □已提交上市申请
2.拟上市地: □上交所主板□上交所科创板 □深交所主板□深交所创业板 □北交所□境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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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效益和经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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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指标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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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员工数量 |
人 |
人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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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研发人员数量 |
人 |
人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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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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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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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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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总额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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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增长率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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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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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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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税金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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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融资总额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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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估值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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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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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债券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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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债券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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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是否申请银行贷款 |
□否□是,如是,请填写: 信贷满足率%(企业获批贷款额度/贷款申请额度); 所获得贷款主要用于下面哪些事项: □日常生产经营□扩大生产 □研发及技术改造□海外分支机构运营及投资并购(可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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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融资计划 |
资金需求额:万元; 计划融资方式: □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上市融资□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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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业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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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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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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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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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精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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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得的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可多选) |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其他(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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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情况(可多选) |
□研发设计CAX □生产制造CAM □经营管理ERP/OA □运维服务CRM □供应链管理SRM □其他(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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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权威机构认证情况(多选) |
□UL □CSA □ETL □GS □其他(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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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赋能 |
业务系统是否向云端迁移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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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拥有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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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负债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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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色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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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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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品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 |
国际市场占有率:% |
国际市场占有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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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品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 |
国内市场占有率:% |
国内市场占有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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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品出口额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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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有品牌个数 |
个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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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有品牌销售收入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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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创新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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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机构建设情况 (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 |
技术研究院 |
□国家级个□省级个□自建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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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中心 |
□国家级个□省级个□自建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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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程中心 |
□国家级个□省级个□自建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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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中心 |
□国家级个□省级个□自建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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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专家工作站 |
□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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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工作站 |
□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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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院校机构名称(3个以内) 1. 2. 3. 研究领域已获得成果及应用情况(3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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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指标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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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总额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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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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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人员占全部职工比重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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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与主导产品有关的I类知识产权情况 |
I类知识产权总数项。 其中发明专利项;植物新品种项; 国家级农作物品种项;国家新药项;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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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是否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 |
□否□是如是,请填写: 年份年,名称,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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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
□否□是如是,请填写: 年份年,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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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产业链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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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产业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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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产业链关键领域实现“补短板”“填空白” |
□否□是如是,请填写 “补短板”的产品名称: 或填补国内(国际)空白的领域: 或替代进口的国外企业(或产品)名称: 说明(是否在细分领域实现关键技术首创等情况,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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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品是否为国内外知名大企业直接配套 |
□否□是如是,请填写 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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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主导产品所属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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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品名称(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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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品类别[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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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领军企业 (3个以内) |
1.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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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工业“六基”领域 |
□否□是如是,请打勾 □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关键软件 □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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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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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制修订的已批准发布标准数量和名称 |
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总数项。 国际标准项;国家标准项;行业标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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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请填写代表性标准,不超过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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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相关部门认定的称号(有效期内) |
1.高新技术企业□ 2.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省级□) 3.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国家级□省级□) 4.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国家级□省级□) 5.绿色工厂□6.质量标杆□ 7.《产业基础领域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入编企业□ 8.是否享受过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政策□ 9.其他□(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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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经营情况 |
境外并购情况:□无 □有总金额,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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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设立分公司情况:□无 □有出资总额,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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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设立研发机构情况:□无 □有出资总额,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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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境外支付专利使用费:□无 □有总金额,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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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是否承担过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
□否□是如是,请填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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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是否获得过国家级技术创新类项目 |
□否□是如是,请填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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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 (2000字以内, 请勿另附页) |
一、企业经营管理概况。从事细分领域及从业时间,企业在细分领域的地位,企业经营战略等。 二、企业主导产品及技术情况。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情况;所属产业链供应链情况;知识产权积累和运用情况等。 三、是否属于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内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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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声明 |
以上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本企业愿为此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企业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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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初核推荐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填写,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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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核指标 (如符合,请在对应□后面 打“√”;如不符合,打“×”;如未勾选,视为不符合) |
专业化 指标 |
1.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 2.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70% □; 3.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 | ||||||||||||||
精细化 指标 |
4.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5.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 6.截至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 | |||||||||||||||
特色化 指标 |
7.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8.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 |||||||||||||||
创新能力指标 |
同时满足9、10、11项,或满足12、13中的一项视为满足创新能力指标要求。 9.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 □; (2)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 □; (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8000万元以上,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50%以上□; 10.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11.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有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12.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13.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 |||||||||||||||
产业链配套指标 |
14.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 |||||||||||||||
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 |
15.主导产品属于重点领域□; | |||||||||||||||
其他指标 |
16.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17.已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有效期内)□; | |||||||||||||||
省级中小企业 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必填,须盖章) |
经初审核实: 该企业符合□不符合□初核指标中的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能力、产业链配套、主导产品和其他指标; 推荐意见: 同意推荐□不同意推荐□。 推荐单位(公章): | |||||||||||||||
附件2
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复 核 申 请 书
企业名称(盖章)
推荐时间
推荐单位(盖章)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
填报说明
一、本申请书第一至第九部分由申请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企业”)线上填写后打印加盖公章。第十部分由推荐单位填写。
二、“推荐单位”为申请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简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三、申请企业须根据本通知列明的申请条件,上传相关说明或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如弄虚作假,取消本次申请资格,且至少三年内不得申请。
四、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报送纸质材料,作为我部审核的工作依据。纸质材料应与在线填报材料一致。
五、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须严格按照“第十部分”所列初核指标,认真对企业填写内容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填报《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本复核申请书留存备查。
一、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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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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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地 |
省市(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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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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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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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 |
实际控制人国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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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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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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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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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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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企业规模属于 |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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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3] |
2位数代码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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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细分领域 |
4位数代码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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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国有�合资□民营□外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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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与现有“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 |
□否□是,存在控股关系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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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集团内是否有其他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获得认定或申报 |
□否□是,获认定/申报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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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情况 □无上市计划 □有上市计划 □已上市(股票代码:) |
上市计划(如有,请填写) 1.上市进程:□未进行上市前股改 □已完成上市前股改 □已提交上市申请
2.拟上市地: □上交所主板□上交所科创板 □深交所主板□深交所创业板 □北交所□境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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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效益和经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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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指标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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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员工数量 |
人 |
人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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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研发人员数量 |
人 |
人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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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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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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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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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总额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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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增长率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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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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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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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税金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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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融资总额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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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估值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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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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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债券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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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债券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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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是否申请银行贷款 |
□否□是,如是,请填写: 信贷满足率%(企业获批贷款额度/贷款申请额度); 所获得贷款主要用于下面哪些事项: □日常生产经营□扩大生产 □研发及技术改造□海外分支机构运营及投资并购(可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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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融资计划 |
资金需求额:万元; 计划融资方式: □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上市融资□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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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业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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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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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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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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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精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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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得的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可多选) |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其他(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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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情况(可多选) |
□研发设计CAX □生产制造CAM □经营管理ERP/OA □运维服务CRM □供应链管理SRM □其他(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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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权威机构认证情况(多选) |
□UL □CSA □ETL □GS □其他(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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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赋能 |
业务系统是否向云端迁移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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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拥有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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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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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色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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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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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品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 |
国际市场占有率:% |
国际市场占有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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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品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 |
国内市场占有率:% |
国内市场占有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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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品出口额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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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有品牌个数 |
个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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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有品牌销售收入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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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创新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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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机构建设情况 (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 |
技术研究院 |
□国家级个□省级个□自建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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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中心 |
□国家级个□省级个□自建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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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程中心 |
□国家级个□省级个□自建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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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中心 |
□国家级个□省级个□自建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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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专家工作站 |
□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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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工作站 |
□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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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院校机构名称(3个以内) 1. 2. 3. 研究领域已获得成果及应用情况(3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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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指标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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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总额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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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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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人员占全部职工比重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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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与主导产品有关的I类知识产权情况 |
I类知识产权总数项。 其中发明专利项;植物新品种项; 国家级农作物品种项;国家新药项;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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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是否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 |
□否□是如是,请填写: 年份年,名称,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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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
□否□是如是,请填写: 年份年,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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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产业链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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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产业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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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产业链关键领域实现“补短板”“填空白” |
□否□是如是,请填写 “补短板”的产品名称: 或填补国内(国际)空白的领域: 或替代进口的国外企业(或产品)名称: 说明(是否在细分领域实现关键技术首创等情况,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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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品是否为国内外知名大企业直接配套 |
□否□是如是,请填写 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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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主导产品所属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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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品名称(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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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品类别[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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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领军企业 (3个以内) |
1.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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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工业“六基”领域 |
□否□是如是,请打勾 □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关键软件 □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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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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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制修订的已批准发布标准数量和名称 |
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总数项。 国际标准项;国家标准项;行业标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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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请填写代表性标准,不超过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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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相关部门认定的称号(有效期内) |
1.高新技术企业□ 2.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省级□) 3.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国家级□省级□) 4.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国家级□省级□) 5.绿色工厂□6.质量标杆□ 7.《产业基础领域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入编企业□ 8.是否享受过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政策□ 9.其他□(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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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经营情况 |
境外并购情况:□无 □有总金额,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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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设立分公司情况:□无 □有出资总额,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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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设立研发机构情况:□无 □有出资总额,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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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境外支付专利使用费:□无 □有总金额,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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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是否承担过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
□否□是如是,请填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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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是否获得过国家级技术创新类项目 |
□否□是如是,请填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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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 (2000字以内, 请勿另附页) |
一、企业经营管理概况。从事细分领域及从业时间,企业在细分领域的地位,企业经营战略等。 二、企业主导产品及技术情况。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情况;所属产业链供应链情况;知识产权积累和运用情况等。 三、是否属于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内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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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声明 |
以上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本企业愿为此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企业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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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初核推荐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填写,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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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核指标 (如符合,请在对应□后面 打“√”;如不符合,打“×”;如未勾选,视为不符合) |
专业化 指标 |
1.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 2.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70% □; 3.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 | ||||||||||||||
精细化 指标 |
4.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5.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 6.截至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 | |||||||||||||||
特色化 指标 |
7.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 影响力□; 8.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 |||||||||||||||
创新能力指标 |
同时满足9、10、11项,或满足12、13中的一项视为满足创新能力指标要求。 9.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 □; (2)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 □; (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8000万元以上,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50%以上□; 10.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11.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有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12.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13.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 |||||||||||||||
产业链配套指标 |
14.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 |||||||||||||||
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 |
15.主导产品属于重点领域□; | |||||||||||||||
其他指标 |
16.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 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 |||||||||||||||
省级中小企业 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必填,须盖章) |
经初审核实: 该企业符合□不符合□初核指标中的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能力、产业链配套、主导产品和其他指标; 推荐意见: 同意推荐□不同意推荐□。 推荐单位(公章): | |||||||||||||||
附件3
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盖章):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导产品名称 (请勿填写英文) |
是否创新直通 |
控股情况 |
同集团内企业情况 |
该企业产品、技术先进性的说明(不超过100字) |
1 |
||||||
2 |
||||||
4 |
||||||
5 |
||||||
… |
注:1.“控股情况”请根据申报企业是否与已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填写“有”或“无”。“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中“控股情况”也按此填写。
2.“同集团内企业情况”请根据申报企业同一集团是否有其他生产相似产品企业也参与申报或已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认定,填写“有申报”、“有认定”或“无”。“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中“同集团内企业情况”也按此填写。
附件4
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盖章):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导产品名称 (请勿填写英文) |
是否创新直通 |
控股情况 |
同集团内企业情况 |
企业规模类型 |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
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 |
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 |
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 |
Ⅰ类知识产权数量(项) |
该企业三年来发展情况及该企业产品、技术先进性的说明 (不超过200字) |
复核意见 | ||
2021 |
2022 |
是否推荐 |
如不推荐,请注明理由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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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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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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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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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本页可用A3纸打印。
附件5
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区县 |
备注 |
1 |
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涪陵区 |
|
2 |
途作林杰科技有限公司 |
渝中区 |
|
3 |
重庆兴勇实业有限公司 |
大渡口区 |
|
4 |
重庆水泵厂有限责任公司 |
沙坪坝区 |
|
5 |
重庆博张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沙坪坝区 |
|
6 |
重庆汽车消声器有限责任公司 |
九龙坡区 |
|
7 |
重庆航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南岸区 |
|
8 |
重庆昊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南岸区 |
|
9 |
重庆国贵赛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碚区 |
|
10 |
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 |
北碚区 |
|
11 |
重庆吉能变压器有限公司 |
渝北区 |
|
12 |
重庆云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渝北区 |
|
13 |
重庆迅昌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渝北区 |
|
14 |
重庆平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巴南区 |
|
15 |
重庆理工清研凌创测控科技有限公司 |
巴南区 |
|
16 |
重庆大江杰信锻造有限公司 |
巴南区 |
|
17 |
重庆耐德新明和工业有限公司 |
巴南区 |
|
18 |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巴南区 |
|
19 |
重庆桴之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巴南区 |
|
20 |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长寿区 |
|
21 |
际华三五三九制鞋有限公司 |
江津区 |
|
22 |
广州双桥(重庆)有限公司 |
江津区 |
|
23 |
重庆东科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
江津区 |
|
24 |
重庆新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永川区 |
|
25 |
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永川区 |
|
26 |
重庆市金泽鑫科技有限公司 |
永川区 |
|
27 |
重庆荆江汽车半轴股份有限公司 |
綦江区 |
|
28 |
重庆海塑建材有限公司 |
綦江区 |
|
29 |
施密特电梯有限公司 |
大足区 |
|
30 |
重庆凯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大足区 |
|
31 |
重庆重型汽车集团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
大足区 |
|
32 |
重庆万泰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璧山区 |
|
33 |
重庆金冠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璧山区 |
|
34 |
重庆顾地塑胶电器有限公司 |
璧山区 |
|
35 |
重庆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
璧山区 |
|
36 |
重庆大江动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璧山区 |
|
37 |
重庆维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璧山区 |
|
38 |
重庆华丰迪杰特印刷材料有限公司 |
铜梁区 |
|
39 |
重庆新美鱼博洋铝业有限公司 |
铜梁区 |
|
40 |
重庆威斯特电梯有限公司 |
铜梁区 |
|
41 |
重庆中防德邦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
潼南区 |
|
42 |
重庆德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开州区 |
|
43 |
重庆巨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
梁平区 |
|
44 |
重庆中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垫江县 |
|
45 |
重庆万力联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石柱县 |
|
46 |
重庆海庆新材料有限公司 |
石柱县 |
|
47 |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两江新区 |
|
48 |
新中天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两江新区 |
|
49 |
重庆平伟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两江新区 |
|
50 |
重庆可兰达科技有限公司 |
两江新区 |
|
51 |
重庆力华自动化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两江新区 |
|
52 |
重庆市大明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
两江新区 |
|
53 |
重庆凯瑞测试装备有限公司 |
两江新区 |
|
54 |
重庆海润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两江新区 |
|
55 |
重庆禾裕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
重庆高新区 |
|
56 |
台晶(重庆)电子有限公司 |
重庆高新区 |
|
57 |
重庆金美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高新区 |
|
58 |
重庆市旭宝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高新区 |
|
59 |
重庆博奥镁铝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
万盛经开区 |
|
60 |
重庆万盛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
万盛经开区 |
附件6
佐证材料清单(供参考)
1.2021年、2022年12月底缴纳社保人数证明。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情况(采购的信息化建设、运维服务协议和信息化系统页面截图,如企业使用自己开发的系统,请上传闭环的立项、开发、使用等资料)。
4.2022年主导产品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材料。(企业可自证或第三方佐证)
5.2021年、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包含申报条件要求的数据)。
6.知识产权证书。
7.国家级科技奖励证书。(非必需)
8.近3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非必需)
9.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的佐证资料(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证书、文件等)。
10.上年度营收5000万以下企业提供近两年新增融资佐证,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非必需)
11.企业获得的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对应的证书。
12.产品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权威机构认证情况,对应的证书。
13.企业拥有的自主品牌相应的佐证材料(产品注册商标证或其他相关材料)。
14.其他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