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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50092882236/2024-00025
  • [ 发文字号 ]
  • 渝经信科技〔20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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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经济信息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6
  • [ 发布日期 ]
  • 2024-03-13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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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不断完善产业创新体系,按照《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渝经信规范202315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申报和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基本条件

重点实验室主要依托具有行业技术创新优势的企业(以下简称依托单位)进行建设和管理。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托单位必须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明确的建设发展规划,研究方向符合全市产业技术发展战略目标,有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良好;

(三)具备良好的实验场所(实验室相对集中,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0平方米),拥有与研究方向相匹配的科学研究试验设备、仪器装备及配套设施等(其中仪器设备原值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

(四)拥有技术水平高、组织能力强、在本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技术带头人和一支研发能力强、年龄与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研究开发团队

(五)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在本市或行业内领先,取得过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成果和较好的经济效益,有培养高级研发人才的能力,具备承担省部级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的能力和条件;

(六)依托单位应拥有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且具有跟踪相关领域新技术、支撑开发领先技术的能力;

(七)依托单位对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转化及应用推广能力。

二、申报领域

围绕我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产业创新需求,重点支持18个战略性“新星”产业领域的实验检测能力建设。

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投资机构以产学研结合、多元化投入等方式联合建设重点实验室。对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三、申报认定程序

(一)符合重点实验室申报基本条件的企业,填写《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申请书》(见附件1)和《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评估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经区县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于202445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档(按“2024***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命名)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二)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料评审、答辩评审或现场核查。

(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确定重点实验室认定建议名单,经委党组会审议后向社会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的重点实验室,市经济信息委下达认定名单并授牌。

四、有关要求

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复核工作。重点实验室的命名须结合依托单位产业发展方向,且不能与现有重点实验室在名称和方向上重合,同一依托单位申请建立重点实验室不得超过2个(含)。依托单位须对上报的资料和数据负责,确保材料的齐全和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认定资格,两年内不得再申报认定。

联系人:市经济信息委傅华松,63899456;政务服务大厅廖艺,63897953

政务服务大厅地址:重庆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

附件:1.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2.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评估表

3.真实性承诺书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22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

实验室名称:                        

依托单位               (公章)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

二Ο二

一、依托单位(企业)基本情况(1000字以内)

(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本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能力等基本情况)

二、建设实验室必要性(500字以内)

三、研究方向及主要内容(1000字以内)

(可比对国内外该技术领域最新进展及发展趋势)

四、现有研究基础和条件(2000字以内)

(包括实验室硬件及软件信息化建设情况,实验室管理制度等体系建设情况,开展工作情况等)

五、预期建设目标、投资规模、预算及投资来源(1000字以内)


附件2

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评估表

一、实验室基本信息表

实验室名称


专业

领域


依托单位名称


实验室主任


手机




手机



通信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研究领域


基础设施情况

实验室面积

m2

主要实验仪器设备

数量台(套)

原值万元

实验室人员

情况

实验室研究人员数量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长江学者、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的人才

省部级技术

带头人







获资质认定和质量奖

获国家级研发机构资质认定

共计

通过国家或国际组织认证数

共计

拥有的中国质量奖

共计

拥有的重庆市市长质量奖

共计

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数

共计









二、实验室评估信息表

上年度数据

企业年度营业收入(万元)


其中:新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企业营业利润(万元)


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或境外项目营业收入)(万美元)


实验室人均收入(万元)


企业人均收入(万元)


技术创新研发项目数(项)


其中:研发周期三年以上项目数(项)


产学研合作开发项目数(项)


从事技术开发的外部专家数(个)


主持或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数(项)


主持或参与行业标准制修订数(项)


主持或参与地方标准制修订数(项)


专利授权数(项)


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项)


近三年数据


前一年

前二年

前三年

总计

研发经费支出额(万元)





软件及信息化投入(万元)





技术服务或技术转让项目数(项)





国家级科研项目数(项)





获国家级奖(项)





获省部级奖(项)





举办学术会议(次)





依托单位意见:

位(印章):

负责人(签字):

主管部门意见:

位(印章):

负责人(签字):







注:1.技术创新研发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专利、奖励、学术会议等需与实验室研

      究内容相关。

2.科研课题包括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课题。

3.国家级奖项指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等;省部级奖项指市级科

      技进步奖等。


附表1:重点实验室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技术职称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重点实验室职务

















































































依托单位公章         


附表2: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技术职称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重点实验室职务

















































































依托单位公章         


附表3:重点实验室现有设备明细表

序号

设备名称

产地

规格、型号

出厂时间

出厂价格(万元)

生产厂商
































































备注:单个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超过5万元的列入,附上主要科研仪器设备原值相关证明(购买合同或财务凭证,设备照片等)。

                     依托单位公章         


企业需提供的相关支撑材料:

1.依托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依托单位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认定文件或评价文件(最近一次评价)的扫描件。

3.省部级技术带头人、长江学者、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的人才需提供证明文件。

4.近两年研发投入证明材料(企业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格,需加盖公章)。

5.三年来科技立项、专利、科技成果、科技奖励、设备共享、成果转让、引进人才、参与或主持制定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培养和提供行业人才证明文件。

6.计入实验室面积研发场地照片。

7.相关规划制度、团队分工情况等文件,需有依托单位公章。

8.分支机构证明文件。

9.与其他单位的合作证明材料。

10.企业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

(根据信息表中填写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如未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则不予采信不计分。)


附件3

真实性承诺书

本单位对本次申报的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作出如下承诺:

本次提供的重点实验室申报资料是真实的、有效的,准确的反映我单位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实际情况,如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我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承担单位(盖章):

                            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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