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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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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江北区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综合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北经信〔20214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商圈办、各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区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工作,现将《重庆市江北区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413日        

重庆市江北区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

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全区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综合治理,依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以落实《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深入推进重庆市管道天然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按照政府主导、部门指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开展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预防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和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经济信息委成立重庆市江北区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和统筹推进全区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由区经济信息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经济信息委能源管理科、各街镇(商圈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国网重庆市北供电公司、重庆燃气集团江北分公司、重庆燃气集团两江公司、重庆凯源北城分公司、重庆川港燃气龙兴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信息委能源管理科,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和组织推进。

三、工作目标

对全区高层建筑商业用户、庭院管网进行摸排,梳理建立高层建筑内重点用户、地下管线设施管理台账,加强重点使用部位、重点环节管理和指导服务,开展安全宣传进万家、上门指导服务、隐患整治攻坚、执法纠违等专题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控制相关安全风险。到2021年底,供电供气企业100%建立供电供气 设施定期巡查维护检测制度,天然气庭院管网地下管线建档率 100%,庭院天然气管道警示和标志桩(砖)设置率100%,天然气单位用户100%建立设施运行维护和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天然 气重点用户入户检查率和隐患整改率100%

四、工作任务

(一)深化用电安全综合治理。

1.深化居民用户用电安全治理。物业管理单位通过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指导用户排查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插线板串联、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取暖设备附近堆放易燃物品,外露电线绝缘层变硬、破损等问题,供电企业根据物业管理单位需求提供技术指导。供电企业、物业管理单位指导服务中发现电器产品和线路存在问题或隐患的,及时将信息移送消防部门按照消防标准和管理规定处理。

2.深化单位用户用电安全治理。供电企业、物业管理单位建立高层建筑单位用户定期指导制度,定期指导用户排查用电设施安全隐患,指导用户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设备运维责任,定期开展线路、设备检测检查检修。供电企业、物业管理单位指导服务中发现电器产品和线路存在问题或隐患的,及时将信息移送消防部门按照消防标准和管理规定处理。

3.深化户外供电设施安全治理。供电企业建立自身产权供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制度,定期对管理责任范围线路、设施、设备开展检查,整改隐患,并根据物业管理单位需求提供技术指导。物业管理单位建立自身产权供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制度,排查治理责任范围线路私拉乱接、飞线充电、充电区域设置不规范,供电设施老旧破损、被占压圈围,低压供电线路线径细、老化发热,供电设施、电缆井、电表箱附近易燃物品,电缆井道被封堵或防火分隔设置不规范、被破坏,电缆线路(通道)等配电设施与燃气管道安全间距不足等问题和隐患。供电企业指导服务中发现物业管理单位责任范围存在上述情况的,指导物业单位整改,并及时将信息移送消防部门按照消防标准和管理规定处理。

二)深化用气安全综合治理。

1.深化居民用户用气安全治理。各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开展定期入户检查,通过目视检查、仪器检测等方式,排查用户户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使用、表后管道安装使用、用气环境等方面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改隐患危害公共安全的用户实施停气。各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要将入户检查情况纳入月度经营信息内容每月报送。区经济信息委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督促各街镇(商圈办)落实社区、物业、派出所等单位责任人,配合各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开展入户检查,采取预约上门、错峰调休等措施,借助治安检查、消防检查等契机,切实解决入户难问题,提高实际入户率。

2.深化单位用户用气安全治理。各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要建立高层建筑单位用户清单,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加大重点用户检查频次,督促指导单位用户通过自建或购买服务方式,落实设施运行维护和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区经济信息委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群租房、民宿、小旅馆等场所专项检查,督促用户整治天然气管道私拉乱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使用不规范、天然气泄漏检测报警切断和送排风装置安装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和隐患。

3.深化户外供气设施安全治理。各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以小区为单位建立高层建筑庭院管网台账,完善埋地管线测绘数据,摸底并制订警示和标志桩(砖)设置计划,做到位置准确、标识清楚、设置规范。定期开展供气设施运行维护保养,通过试压、探伤、开挖检查等措施,深入排查庭院管网、户内立管等设施破损、锈蚀等问题和隐患。指导物业管理单位整治埋地天然气管线被占压圈围、种植深根植物、其它地下设施与天然气管线安全间距不足等问题。

三)深化物业权属设施安全治理。物业管理单位排查整治物业管理区域给排水管道、化粪池等地下设施与电力、天然气管线安全间距不足、交叉穿越,占压圈围电力、天然气设施,埋地管线上方种植深根植物,电气线路超负荷运行,公共区域私拉乱接电力天然气管线,电缆井防火分隔被破坏,机动车充电场所不规范等问题和隐患,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区经济信息委组织供电、供气企业加强技术指导,同时督促供气企业将庭院管网测绘、标志标识完善等工作同步推进。

四)深化用电用气产品和服务市场治理。各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加强入户检查、通气验收服务过程中信息收集,及时报送至区经济信息委。区经济信息委建立工作机制,通过受理投诉举报、收集供电供气通气和抢险等业务信息等渠道,排查电器产品销售和天然气表后管道、燃烧器具、泄漏报警切断装置等产品销售安装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职能职责查处或移送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查处。区经济信息委会同市场监管、住建、消防等部门对电器设备、天然气燃烧器具、表后管道等产品经营和安装维修等售后服务开展监督检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违规安装等行为。

、工作步骤

江北区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综合治理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摸底阶段(20214月底前)。4月底前,各供电供气企业常态化开展设施运行维护、入户检查指导等工作。同时,以小区为单位建立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任务清单、供气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任务清单、天然气庭院地下管网台账和测绘任务清单、天然气庭院地下管网警示和标志桩(砖)增补任务清单、高层建筑单位用户(含小旅馆、群租房、民宿等)用电入户指导任务及用户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整改任务清单、高层建筑单位用户(含小旅馆、群租房、民宿等)用气入户检查任务及用户用气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任务清单、居民用户两年未实质入户检查清单。各街镇(商圈办)要组织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建立物业管理范围电力管线设备巡检任务清单、充电区域规范设置任务清单、防火分隔整改任务清单、电力燃气设施占压圈围整改任务清单。各清单逐项明确任务量、责任人、进度计划等内容。

(二)综合治理阶段(202111月底前)。各责任主体对照工作任务和任务清单开展综合治理,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台账。6月底前,供电企业全部建立落实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制度,完成非居民用户以及非居民用户与供电企业产权连接点及附属设施检查,并提供相应检查、指导服务,供气企业完善高层建筑埋地管线基础台账,完成非居民用户检查,并制定高层建筑用户定期检查计划;9月底前,供气企业完成高层建筑小区地下管线测绘,物业管理单位根据供电供气企业地下管线测绘进度,建立完善危害地下电力天然气管线安全隐患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并推进隐患整改;11月底前,各单位完成检查、运维、测绘和隐患整改等任务。区经济信息委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宣教、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推动完善入户检查、整改工作机制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112月中旬)。区经济信息委组织验收本地区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接受市级验收测评。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担当,压实责任。各街镇(商圈办)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针对工作任务明确具体措施、责任人、时间节点等计划要求,加强组织和过程督导。供电供气企业、物业管理单位等要对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逐项明确任务量、责任人、措施、时间节点,扎实推进用电用气安全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二)强化协作,协同推进。区经济信息委会同区住建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委、区文旅委、区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建立江北区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会商研判、情况通报、议事协调、跟踪督导、联合宣教、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综合治理格局。各街镇(商圈办)要组织社区、物业、供电供气企业,推进完善用电用气安全网格化服务机制,着力提升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运行维护质量。

三)强化宣教,提升意识。区经济信息委组织供电、供气企业编制宣传内容,协调消防、宣传、教委、街镇(商圈办)等单位,将用电用气安全纳入消防安全内容一并宣传,做到每个楼栋一张宣传海报、每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召开一次用电用气安全会每所学校上一节用电用气安全课、每个地方和企业融媒体播放一系列知识宣传、每入一户讲一次安全、每个社区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持续完善用电用气安全宣传常态化机制,以安装规范、使用安全、应急处置、事故警示、案例分析为宣传内容,全面普及用电用气安全常识,增强用户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强化督导,注重实效。区经济信息委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定期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对我区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并向区政府督查室移送突出问题,提请区政府督查室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采取通报、约谈和挂牌督战等措施处理,对失职渎职、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个人依法追责问责。

五)强化沟通,报送信息。各街镇(商圈办)在422日前报送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责任人(附件1)。各供电供气企业于每月24日报送当月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综合治理情况,各单位要确保报送数据真实准确、口径一致。

联系人:向航 13368060786

邮箱:1242014071@qq.com

附件:1.各街镇(商圈办)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责任人

            2.江北区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综合治理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各街镇(商圈办)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责任人

各街镇、商圈办

所属社区

社区联系人

高层建筑小区

名称

高层建筑数量

物业管理单位安全责任人

例:寸滩

溉澜溪社区

张三13912345678

万科御澜道

6

李四

13612345678

附件2

江北区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综合治理任务分解表

专项工作

工作任务

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深化用电安全综合治理

(一)深化居民用户用电安全治理

1.物业管理单位通过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指导用户排查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插线板串联、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取暖设备附近堆放易燃物品,外露电线绝缘层变硬、破损等问题,供电企业根据物业管理单位需求提供技术指导。

街镇(商圈办)

物业管理单位、市北供电公司、区住建委

2.供电企业、物业管理单位指导服务中发现电器产品和线路存在问题或隐患的,及时将信息移送消防部门按照消防标准和管理规定处理。

市北供电公司、街镇(商圈办)

区消防支队、物业管理单位、区住建委

(二)深化单位用户用电安全治理

3.供电企业、物业管理单位建立高层建筑单位用户定期指导制度,定期指导用户排查用电设施安全隐患,指导用户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设备运维责任,定期开展线路、设备检测检查检修。

市北供电公司、街镇(商圈办)

物业管理单位、区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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