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相关单位:
《江北区二环外公交运营补贴政策》已经区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江北区交通局
2019年9月25日
江北区二环外公交运营补贴政策
一、补贴种类及标准
(一)免费优惠乘车补贴
给予凭免费IC卡刷卡乘车的革命残疾军人(警察)、盲人和65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凭优惠卡刷卡乘车的未配备交通车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学生乘车缴款与票价的差额部分,按照重庆通卡公司提供的刷卡记录进行据实补贴。
(二)免费优惠换乘补贴
1小时以内公交换公交、轨道换公交、公交换轨道方式的,票价低于首次乘车票价且不高于2元的免费,其余情况优惠换乘,对上述免费优惠部分,按照重庆通卡公司提供的刷卡记录进行据实补贴。
(三)中级车一次性购车补贴
参照《关于调整主城区公交、轨道财政扶持政策的报告》(渝财〔2013〕97号)文件,对实际运营于我区二环外的中级及以上级别的公交车辆按16.7万元/辆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补贴。
(四)燃料成本上涨补贴
参照《关于调整主城区公交、轨道财政扶持政策的报告》(渝财〔2013〕97号)文件,按照目前CNG市场价格与2010年7月价格相比,上调部分的80%由我区财政补贴,企业承担上调部分的20%。
(五)车辆空驶加气燃料消耗补贴
根据现有公交站场与最近加气站之间距离超过3公里部分的空驶加气燃料消耗支出予以据实补贴。
(六)按《江北区“十三五”期间城市公交冷线营运补贴方案》,对二环外公交的冷僻运营线路进行冷线补贴。
二、补贴考核办法
(一)考核指标
1.运营管理指标
线路运营管理中开收班时间准点率、班次执行率、出车率、车辆投入率,各项指标都在100%-90%(含90%)及以上的,给予100%的补贴;任一指标在90%(不含)-70%(含70%)及以上的,给予70%的补贴;任一指标不足70%(不含)的,取消该线路当年补贴。
2.服务质量指标
经江北区交通局查实的有效投诉,每次扣减补贴1000元/次,6次及以上的按每次扣减当年公交补贴总量的1%(不低于2000元/次),直至扣完为止,因服务质量问题引发较大群体事件的,取消该线路当年补贴。
3.安全稳定指标
(1)补贴线路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负有同等或者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且有人员死亡的,取消该线路当年补贴;
(2)发生有恶劣影响的事件,如线路员工停运、罢运,服务缺陷造成乘客积压滞留达100人以上,发生严重破坏正常营运秩序或者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等,取消该线路补贴。
(二)考核实施
由江北区交通局、相关街镇按照运营管理指标、服务质量指标、安全稳定指标进行综合考核,按考核结果予以补贴,区财政局负责对补贴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其他事项
(一)补贴支付流程
公交营运企业向区交通局提交上年度补贴支付申请,由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共同委托第三方会计机构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区交通局、区财政局确认后由区财政局下达预算至区交通局,由区交通局向公交营运企业进行支付。
附件:江北区“十三五”期间城市公交冷线营运补贴方案
附件
江北区“十三五”期间城市公交冷线营运补贴方案
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的快速发展,区内现有公交规划还存在不足。在“城乡结合区、新开发区”等城市边缘区域线网密度较低,甚至还存在公交空白区。为鼓励公交企业增加薄弱区网络覆盖,提高市民出行方便度,按区政府2014年5月7日召开的交通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和《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江北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原则
在核算企业营运成本和收益的基础上,对因开行公交“冷线”造成的营运亏损予以适当的财政补贴。
二、补贴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公交线路,报区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后纳入公交“冷线”补贴范围:
(一)企业按区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开行或为解决特殊群体出行交通管理部门指令性要求开行,旨在提高公交线网覆盖,有需求而量不足的冷僻公交线路。
(二)线路总长在江北区范围内运行超过60%的。
(三)经核算营运收入不足平均标准成本70%(不含)的。
三、补贴方式及标准
(一)冷线补贴计算办法:
实际补贴金额=补贴基数×车型系数×营运里程率×年度比例。
(二)按照标准车型(客车长度9.5米)计,根据冷僻线路营运平均里程、平均成本、平均营运收入,按不足70%差额部分的60%予以补贴。确定年补贴基数为10.52万元/辆,车型大于、小于标准车型的分别按1.2、0.7倍系数给予补贴。营运线路不全在江北区境内但超过60%的按相应营运里程率给予补贴。
(三)补贴时限分年度按比例补贴4年,分别按补贴基数的100%、80%、70%和60%进行补贴。
(四)对4年内不再符合“冷线”标准的公交线路可终止补贴。对4年后仍存在严重亏损的公交线路,经公交企业向区交委申请并报区政府同意后,可按第4年标准延长1年。
(五)对政府指令性要求,解决特殊群体而开行的公交专线,按企业经营亏损实行全额补贴。
四、补贴程序
(一)本方案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新投放车辆补贴时间从车辆投入运行的次月起计算,按营运12个月为1年度进行发放。
(二)公交企业于次年3月份前向区运管所书面提出上年度冷线补贴申请,同时提交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等证明,以及申请补贴年度的报表、运行情况等资料。
(三)区运管所依据方案对“冷线”运行情况及经营管理、服务质量、安全稳定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审核并报区政府核准后由区财政局发放补贴。
(四)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对补贴发放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查。
附表
江北区城市公交冷线营运补贴测算(以2014年市物价局对公交成本监审结果为测算依据)
1.公交车辆平均成本计算(下表)
2014年重庆市公共汽车定价成本调查表 | |||
项 目 |
行次及关系 |
2014年 | |
上报数合计 |
审定数 | ||
年均营运车辆数(辆) |
1 |
2,460.00 |
2,460.00 |
总营运里程(公里) |
2 |
159,429,032.47 |
159,429,032.47 |
总客运量(人次) |
3 |
563,057,381.69 |
563,057,381.69 |
一、直接营运成本(元) |
8=∑(9:23,27:29) |
1,061,574,567.09 |
1,035,239,601.32 |
1、工资 |
9 |
364,227,515.13 |
364,227,515.13 |
2、福利费 |
10 |
12,549,973.49 |
12,549,973.49 |
3、养老金 |
11 |
101,099,169.60 |
101,099,169.60 |
4、失业金 |
12 |
- |
- |
5、医疗保险金 |
13 |
- |
- |
6、工伤保险 |
14 |
- |
- |
7、生育保险 |
15 |
- |
- |
8、住房公积金 |
16 |
- |
- |
9、工会经费 |
17 |
- |
- |
10、职工教育经费 |
18 |
- |
- |
11、燃料费 |
19 |
258,150,169.06 |
258,150,169.06 |
12、轮胎 |
20 |
10,221,901.68 |
10,221,901.68 |
13、辅助营运费 |
21 |
125,265,547.27 |
124,233,165.43 |
14、大修费 |
22 |
- |
- |
15、折旧费 |
23 |
127,172,445.46 |
103,729,909.03 |
1)房屋及构筑物 |
24 |
- |
- |
2)公交营运车辆 |
25 |
- |
-11,146,425.00 |
3)其他 |
26 |
- |
- |
16、事故费 |
27 |
18,620,429.63 |
18,620,429.63 |
17、营运间接费 |
28 |
40,240,492.77 |
38,389,128.60 |
18、站场停车费 |
29 |
4,026,923.00 |
4,018,239.67 |
二、期间费用(元) |
30=∑(31,68) |
110,093,821.14 |
114,030,382.72 |
1、管理费用 |
31=∑(32:42,45:56,61:67) |
67,499,226.58 |
71,435,788.16 |
2、财务费用 |
68=∑(69,-70,71) |
42,594,594.56 |
42,594,594.56 |
三、未扣除其他因素的客运总成本费用(元) |
72=∑(8,30) |
1,171,668,388.23 |
1,149,269,984.04 |
四、单位车辆客运成本(元/辆) |
74 |
476,287.96 |
467,182.92 |
2.冷线公交车辆年平均成本计算
车平均成本=1149269984.04/2460=46.72万元
冷线公交车每标台成本=车平均成本*75%=46.72*75%=35.04万元。
3.冷线单车年收入预测:70000(年运营时间除保养维修共计350天,每天收入200元,350天*200=70000元。)
4.冷线单车年补贴:(冷线公交车每标台成本*70%-冷线单车年收入)*60%=10.52万元
5.根据上述计算结果,结合2015年公司实际经营数据,计算2015年两江公司冷线补贴为266.20万元。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