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9日起,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江北区交通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工作,2023年7月1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交通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区委要求,区交通局党委认真开展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有关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正视问题,全面启动整改工作
区交通局党委高度重视,正视问题、严肃对待、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对照反馈意见,逐项梳理归类,认真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责任领导,印发了《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江北区交通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有计划有步骤着力落实问题整改。
二、合力推进,扎实开展巡察整改
区交通局党委严格落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认真按照整改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区交通局党委书记谭成君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委会1次,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4次,就巡察整改的整体推进情况和难点工作进行专项研究,按照边布置、边整改、边追踪的方式,在每周工作督办会上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项督办,扎实推进整改工作。2023年8月10日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紧扣主题,围绕“三个聚焦”,对照巡察整改意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着力整改落实。
本轮巡察反馈的17个问题,区交通局党委将其细化分解为49个子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44个,基本完成整改4个,长期整改1个,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对标对表,问题整改逐条落实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局党委2020年1月至2023年5月召开的65次党委会有12次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问题。局党委立行立改、强化把关,巡察期间及巡察反馈意见后,我局召开的所有党委会均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第一议题。
(2)针对“印发的2021年、2022年局党委议事规则等重要制度,均未对标对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在派驻纪检监察组廉情抄告指出后仍未改正”问题。对议事规则等重要制度相关表述再次进行清理修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了指导思想,对15个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进行了更新完善,送纪检组审阅后以正式文件印发。
2.“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不足”问题。
(1)针对“局党委树立‘大交通’意识不够”问题。一是在局党委会对交通强区工作年度任务及进展情况进行研究,印发《江北区交通强市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二是于2023年7月19日组织召开区交通项目推进会议,对各新建续建项目工作进度进行督促。三是紧盯交通强市“以奖代补”年度任务目标,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2023年交通强市“以奖代补”考核任务14公里,预计可完成14.1公里。
(2)针对“推动‘建管养运’一体化转型、协调辖区水公铁运力与企业的货运需求不主动,优化调整运输结构、降低企业成本、持续推进多式联运有差距”问题。一是主动调研辖区运输企业需求,落实“百千万”帮扶,积极协调解决企业面临困难。二是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积极宣传惠企政策。三是不断推动鱼嘴货运南站投用。四是推进绿色交通发展,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3)针对“对重点交通规划建设推动不够,连接寸滩、郭家沱、鱼嘴、五宝的重要交通干道规划建设滞后”问题。一是对照交通强市、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点建设任务,完成《全区普通干线公路国土空间规划》(2022-2035)规划项目梳理。二是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北滨路东延伸段一期顺利推进,二期已落实债券资金,完成设计及预算编制;S101载英中学至郭家沱段(铜锣峡隧道、花红湾隧道)已落实债券资金,完成可研报告编制;果园港至五宝道路(果五隧道)已基本完成方案设计,已争取市交通局认可纳入重要港口集疏运通道争取上级资金;G210五宝改线段(堰塘至下梁沱)建设计划已上报交通运输部,现正报市交通局开展行业审查,待政府债券通过后即可开工建设。到“十四五”期末,贯通寸滩、铁山坪、郭家沱、鱼嘴、五宝的全区滨江交通干道将建成投用或开工建设。
(4)针对“辖区码头关闭砂石业务后,未结合‘两江四岸’治理提升新要求迭代升级”问题。一是督促北滨路东延伸段建设业主单位加快推进码头综合提升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项目初步方案设计,待区政府进行决策。二是黑石子、斗套石、小白沙等码头纳入北滨路消落带整治工程,并通过市发改委可研审查,已完成初步设计;嘉陵江忠恕沱码头已由原传统砂石码头转变为1862文创基地旅游设施。三是针对企业下一步经营问题,正在对接码头企业共同研究符合江北区未来产业发展的经营转型方式。
(5)针对“履行农村公路建设主体责任不够”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加强全区交通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交工验收及结算时限,并在今后的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督促落实。二是对8个超工期项目进行原因分析,加强要素保障。通过会议、函件等方式,多次对3个未验收项目进行督促,目前富皇路、杉水路已通过交竣工验收。
(6)针对“部分民生实事推进不够,复盛石庙村铁路东环线施工后修复的道路和郭鱼路望江段的部分道路破损,影响车辆通行,未积极协调处置”问题。一是复华路下段路面大修工程已于2023年12月完工。二是会同两江鱼复公司与郭家沱大桥公司商议维修标准,多次现场督促进度,8月上旬完成郭鱼路路面整改,8月下旬完成整治验收及移交协议签订,交由两江鱼复公司接养。
(7)针对“地铁4号线通车后,未根据鱼复园区企业员工出行需求开展调研,优化公交线路”问题。已对重庆两江公交公司在鱼复工业园区开行的9条交通线路所有站点客流量进行调查统计,收回调查问卷3000余份,会同重庆两江公交公司制定完成《鱼复片区公交线网优化方案》,于2023年9月初投放共享单车1000辆,12月在鱼复工业园新增899线路,调整890等3条线路。
(8)针对“因修建水口立交将公交车站迁移350米,造成群众出行不便,导致合药小区、江山名门小区居民到区走访”问题。区交通局多次现场调研,协调区交巡警支队和公交公司在海尔路出城方向合药小区外增设一处划线式公交车站,该公交车站和该处人行天桥已于2023年5月同步投用。
3.“履行行政审批和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
(1)针对“落实窗口审批事项‘三集中’‘三到位’有差距,对行政审批事项底数不清”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落实窗口审批事项,加强审批工作人员的监督教育培训,提升审批办件综合能力。二是根据市级部门推送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实时调整更新,了解事项底数。按照市级推送事项清单,明确审批事项166项,并严格按照“一窗综办”要求,所有审批事项进驻审批窗口统一接件出件。2023年共计办理业务28309件,全部实现一窗受理,办结率100%,群众好评率100%。
(2)针对“公路工程安全监督执法存在以罚代管”的问题。一是通过参加市级培训、内部学习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相关业务知识和执法能力。二是完善约谈停工整改机制。印发了《关于规范公路水运工程监督过程工作用表的通知》,通过约谈促使项目加强管理,避免出现以罚代管现象。
(3)针对“治超点管理松懈,巡察发现鲁家山公路治超点办公场所脏乱差、队员值守不到位,超载现象仍未有效管控”问题。一是对治超点队员开展教育工作,不定期进行查岗,定期对治超点进行清洁打扫。二是建立工作制度,已印发《重庆市江北区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加强治超点人员管理制度的通知》,规范治超点人员值守时间、工作要求等。
4.“监管的长运驾校因经营不善导致学员练车难、退费难,网上投诉量大”问题。一是督促企业全力保障学员培训,对长运驾校采取停止招生措施,督促落实剩余学员继续正常培训工作及处理信访投诉问题。督促驾校与教练员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学员退费规则,继续保障学员正常培训。二是举一反三召开行业会议,通报长运驾校情况,要求辖区各驾校提前做好研判,避免类似矛盾爆发。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问题。
(1)针对“局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宽松软’,2019年至2022年未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工作会议”问题。一是深刻理解专题会议研究的重要性,2023年4月、11月分别一次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二是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小微权力廉政风险进行再梳理,共梳理33个廉政风险点,形成廉政风险清单,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三是开展谈心谈话,在形成廉政风险清单的基础上,局党委书记对所有科级干部开展集体谈话,分管领导和科长对所联系的科室人员开展了谈话。
(2)针对“‘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问题。一是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二是对照区交通局8月印发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配套制定相应制度,于9月对局属各中心开展检查。举一反三,形成每季度检查1次的常态化机制。重点对区公路事务中心的公务车辆管理情况等相关十个制度开展检查,检查结果均按照规定执行。三是结合科级领导干部调整,要求区公路事务中心养护科等重点岗位负责人进行轮岗调整交换。举一反三对交通局重要岗位、敏感岗位轮岗交流。
(3)针对“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梳理形成了廉政风险清单,其中审批许可1条,运政管理6条。二是新修订完成采购制度,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严格规范采购流程。三是外出检查采取两人及以上方式进行,在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中,均采用不少于2人共同开展外出检查;到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开展安全指导工作时,至少2人共同外出开展指导工作,同时还进行了指导表签字和拍照资料留存。
(4)针对“分管领导对区公路事务中心监管不够,公车管理未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和单车维修价格审核制度”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公务车“一车一卡、定车定卡”,进行单车油耗核算。二是对中心公务车辆加油、维修管理人员进行轮岗。三是规范中心公务车维修,按照《重庆市江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江北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定点的维修厂吉众汽修、凯鑫汽修进行维修,并严格执行维修费用3000元以上报机关事务局审核的制度。
6.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一是督促区交通局加强对下属二级单位的日常管理,局财务科指导区公路事务中心对巡察反馈问题“挤占项目经费和往来款项挂账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形成情况报告。二是督促检查区公路事务中心对违规收取保证金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已完成保证金清退,对单位已注销无法清退的上缴财政。三是指导区公路事务中心建立健全车辆加油的内部管理制度。四是按规定参加了区交通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发现并纠正问题1个。五是对区交通局及下属二级单位负责人开展谈话3人次,对二级单位开展调研2次。
7. 项目采购不够规范。
(1)针对“多数采购项目未依规公开发布信息”问题。经核实,涉及未公开发布的信息均为市政府采购网云平台服务超市和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线前开展,目前采购流程均已完成。
(2)针对“部分采购小组未按3人以上的单数设置,存在1人或4人的情况”问题。明确采购制度,采购小组一般情况下由需求科室、党政办、财务科、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5人组成。建立采购小组人员库,在人员不足5人时,抽取相应人员组成5人采购小组。
(3)针对“区公路事务中心违规收取保证金”问题。一是立即停止法律法规未规定的保证金收取,并对之前收缴的保证金进行全面梳理,目前已完成保证金清退,对单位已注销无法清退的上缴财政。二是在开展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三是工程招标鼓励投标企业采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减轻企业负担。
(4)针对“存在采购程序倒置的情况”问题。下一步,局党委将持续坚持规范采购询价行为,在今后项目服务采购时,严格按照《江北区交通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一律通过市发改委中介超市或市财政局采购云平台服务超市进行采购。
8. 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够。
(1)针对“全长2.7公里的复盛石庙上山公路改造工程超期”问题。8月底已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出具《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同时完成结算审计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扣减中标合同价的10%作为逾期竣工违约金,并与施工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对之前项目信用评价缺失已通知补齐,目前已基本补齐。
(2)针对“2023年4月海尔路改扩建项目,未严格落实巡查机制”问题。印发了《项目内控管理制度·进度管理制度》和《项目内控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对日常管理巡查进行要求,班组每日填报巡查日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针对“区公路事务中心部分小修劳务外包项目施工日志仅一人签字,无人复核,且未写明施工地点”问题。已规范小修劳务外包项目施工日志填写内容,严格履行施工日志签字程序,工作负责人对施工日志进行复核。
9. 违反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1)针对“财务报销不规范,部分合同签署无签字、无日期”问题。一是按照规范完善合同、基本信息,已清理2018年-2022年合同,均已完善信息。二是继续坚持按照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凭证管理、合同审核等工作。
(2)针对“存在挤占挪用项目经费的情况”问题。一是理清完成暂存户挪用经费明细,对正在对挤占挪用经费按资金性质,分类、分批次进行处理。二是督导区公路事务中心严格落实内控制度,加强对财务审核和管理,并对新晋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
(3)针对“超标准、重复购置服装”问题。目前已经清退超标发放的服装费用,同时将工会账户与行政账户严格区分,精准开支。
10. 落实工会管理制度不到位。
(1)针对“未足额收取会费”问题。能联系到的人员会费已完成补缴,接下来将持续加强会费收缴管理,执行新入职人员当月收缴会费规定。
(2)针对“结余资金未用完就进行行政补助导致大量结余”问题。一是加强工会经费预算编制和执行。二是严格控制行政经费补助金额,经费不足时,按季度申请行政经费弥补工会经费。三是加强工会账户的监督管理,设立了多个工会小组,将工会账户合并为一个交通局工会,统一核算。
(3)针对“违反工会‘八不准’规定,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问题。一是严格区分工会账户和行政账户,精准开支。二是严格执行江工发〔2018〕3号文件,规范工会经费使用和管理,每年年终对工会经费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1. 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到位。
(1)针对“2018年以来区交通局及其下属单位未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财务账、资产账与实物账不能一一对应,领取、报废均无相关手续”问题。一是委托了资产清查服务单位对局机关和中心进行资产清查,并对资产贴标签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接下来,局党委每年年底将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开展一次自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固定资产三账合一
(2)针对“巡航搜救执法艇于2021年6月取得所有权,截至巡察期间仍未计入固定资产,该艇投入使用以来,存在闲置浪费现象”问题。已完成公务船纳入固定资产工作,修订完善了公务船内部管理制度及每季度一次的定期巡查制度,2023年9月开始,同市海事等执法部门巡航搜救艇开展联合巡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12. 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针对“党委对党建工作谋划不多,党建工作和交通业务工作统筹推进不够,未及时成立交通运输行业基层党委”问题。局党委坚持党建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配齐配强各中心党支部班子。2023年9月成立交通运输行业党委,组织了区交通运输行业党委党员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党建助推行业发展动力。
(2)针对“对下属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导检查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培训指导,提升党支部书记业务能力。二是加强各党支部业务指导,每季度对各党支部开展检查1次。
(3)针对“党组织阵地建设缺失,区公路事务中心党支部无党组织标识、学习宣传阵地”问题。积极推进党组织阵地规范化建设,对党组织标识、学习宣传阵地方面进行打造,现已编制完成设计方案。
13. 针对“区公路事务中心党支部软弱涣散”问题。一是着力加强支部建设,结合人员轮岗调整,严格按照选举流程完成了区公路事务中心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二是督导严格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三是加强职工劳动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制定《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和《区公路事务中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升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14. 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1)针对“科级干部选拔未按审批职位任用”问题。经核查,此情况为当时科级干部选拔时正值机构改革,区交委更名为区交通局,在下发任职文件时一并将2个未调整的职位进行了明确。在最近一次科级干部任职中,已经严格按照动议方案进行任职下文。
(2)针对“区公路事务中心劳务用工不规范”问题。一是按照《劳动合同法》和重庆最低工资标准,完成区公路事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制定,已完成劳务派遣人员重新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作。
(四)巡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5.针对“2020年区审计局对区公路事务中心的财政收支审计中提出‘区公路事务中心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问题。一是对区公路事务中心挂账情况进行了梳理,在2023年9月的局党委会上进行了汇报,对长期挂账保证金分批次进行清退处理。二是举一反三,对局机关与各中心的往来挂账开展专项清理。三是加强财务管理,计划每年年底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尽量减少常年挂账。
16.针对“专项审计2020年餐饮船舶专项整治费用时,发现多支付华新街街道经费,该款项仍未收回”问题。经与华新街街道共同核实,确认支付的经费已用于开展2020年餐饮船舶专项整治工作。华新街道已给我局发送正式公函明确该费用已使用情况,并结合凭证材料形成了最终项目整改支撑资料。
17.针对“2022年区审计局指出‘市级结余资金长期闲置’‘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等问题,区交通局未举一反三进行自查整改”问题。对交通局账户开展了清查,清理长期闲置资金和该上缴财政的非税资金,闲置资金和应上缴财政的非税资金已完成上缴区财政。下一步,将对未收缴的资金加强经费使用管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区交通局党委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阶段性成效,接下来我局将以巡察整改为促进,坚持常态长效,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效,坚定不移推动整改任务全面高质量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67560053;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寸滩街道金港新区16号行政服务中心江北区交通局(党政办),邮编400020。
中共重庆市江北区交通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