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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交通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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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区交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的《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要点》,结合《2021年江北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治交通建设正确方向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分工落实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机制,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交通法治建设方向正确。

(二)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落实四个亲自要求,研究部署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重要工作,听取局属各单位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及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带头执行述职述廉述法等制度,部署开展区交通系统普法自查、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等工作,推动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三)强化统筹保障。将法治建设纳入目标考核管理,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推动法治交通建设行稳致远。认真落实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落实行业部门和行业企业的疫情防控职责,切实抓好交通运输环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权力监督制约,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建立健全依法决策规则。严格执行《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项目,实施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规范决策流程,强化程序约束。

(二)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印发了《重庆市江北区交通局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江北区交通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了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制度流程,防止权力寻租。

(三)加强内部审计。制定了《重庆市江北区交通局内部审计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职责和程序,按要求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区公路事务中心和区港航事务中心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加强对领导干部决策和工程项目的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四)强化依法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和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参谋作用。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1749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针对铁路东环线项目建设涉及的维护性施工、鑫缘至尊取缔及餐饮船舶整治等重大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依法决策提供参考。

(五)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建议、提案办理水平,依法办理人大建议31件、政协提案25件。配合区司法局成立了区交通局行政调解委员会,提供行业法规政策支持和专业人员保障,构建矛盾纠纷调解化解机制,办理回复群众信访共计385件次。主动公开信息100余条,依申请公开1件。

三、强化政策法规引领,加强交通法规体系建设

(一)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报备程序,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二)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作为签订合同、政府采购、出台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措施的前置条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不得提交讨论或出台实施,着力从源头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降低法律风险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交通营商环境

(一)优化审批流程促进审批提速。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改革,我局行政审批统一入驻大厅后,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基本实现让群众零跑动一次办,坚决杜绝群众多次往返办理业务的现象。2021年度区交通局169项行政事项全部进驻渝快办平台,进驻区行政审批中心事项比例达到100%,全部事项达到网上办理,许可事项时限压缩到94.9%,平均跑动次数压缩到0.06%、即办件压缩到73.8%、全程网办达到95.2%

(二)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运行。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领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完善办事指南,配置网上办理流程,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推进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运行。

三)多举措优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有效提升民营经济活力。

一是在区“交通建设三年行动”项目建设中,施工、监理、设计招标严格按照公路工程各资质承包业务下限标准制定招标文件,选取服务单位,提高民营企业参与程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升民营经济活力。

二是落实两检合一,推动物流降本增效。我局于2018815日前执行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安检)和综合性能检查及安全的项目检查(综检)两检合一,即一次检测同时出个安检报告和综检报告,为车辆行驶证年检和营运证年检提供技术依据,切实推进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涉及安全的项目检测两检合并,减轻了企业的物流成本,提升了工作效率。

三是开展(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网上运行,  调整了业务流程。取消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审批事项,对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证核发、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许可实行备案制。同时,开展部门内部业务办理培训指导,严格按照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办理道路运输相关业务。落实双告知“先照后证”工作,2021年收到江北区市场监管局、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先照后证”市场主体信息抄告函339件。其中329件许可项目属于我局办理事项,并书面通知企业前来办理;10件许可项目不属于区级办理事项,也书面进行了回复。

四是按照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老码头技术检测与评估办法>的通知》(渝交规范〔20204号)要求,推进我区老码头技术检测与评估工作,完成长江长石尾码头、铜田坝码头老码头技术评估。

五、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强化疫情常态化防控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求行业单位按照交通运输部防控要求,坚决做到疫情防控意识不松懈、外防输入不松懈、内防反弹不松懈、监督检查不松懈。二是认真抓好交通客运领域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重点强化红旗河沟长途汽车站和复盛高铁站2个长途旅客运输站点的疫情防控工作,监督辖区公交公司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定期对1960余台公交车辆消毒通风。督促辖区7家巡游出租车企业、10余家网约车车属单位对7000余辆巡游出租车、网约车认真执行各项防疫措施协调衔接市轨道交通集团,共同抓好江北区17个轨道交通站点疫情防控工作。三是认真抓好货物运输领域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督导辖区13家港口企业和16家航运企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针对冷链货物运输风险较高的实际情况,督促企业落实防疫措施,定期对运输工具消毒通风,做好从业人员防护及防疫物资准备。四是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组织辖区铁路、水路、公路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1万余人开展了疫苗接种工作,确保从业人员疫苗应种尽种。

六、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有序推进

按照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统一部署要求,江北区交通局结合辖区运输市场动态特点、热点、难点持续开展常态化、集中化、协同化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工作,全区交通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得到有力推进。持续深入研究涉黑涉恶涉乱犯罪新动向,掌握黑恶乱势力涉足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呈现的新形态等相关问题,不断完善行业管理服务的新思路新举措。积极推进利用大数据技术、“互联网+监督”手段,提升行业治理现代化能力,加快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础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联合治理机制,逐步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力度尚须进一步健全和加强,法治工作观念转变有待提高,服务的力度、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是执法队伍建设与新时期法制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主要原因是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人员更新缓慢乏力,缺乏专业的综合人才。

八、2022年工作思路

一是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我区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行业管理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二是加强外部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区级相关部门和街镇的工作联系,形成社会合力,确保交通法制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推进。

三是持续推进“放管服”管理工作。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交通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实施细则,动态调整“一单两库”,持续推进交通运输市场领域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推进“信用交通省”的建设工作。

四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工作机制。

  

                                       重庆市江北区交通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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