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下车辆(详见附件)已不具备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运营资格,我委已依法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并对车辆全部被注销的普通货物运输业户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现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车辆名单(2025.6.5)
重庆市江北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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