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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以下车辆(详见附件)已不具备网约车车辆运营资格,我委依法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现予以公告。
附件:《已达到报废或退出标准的车辆(2025年第五批)》注销名单
重庆市江北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