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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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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北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02
  • [ 发布日期 ]
  • 2024-09-02
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委员会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分工协作方案
日期: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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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3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70号)、《市教委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督发〔20194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分工协作方案的通知》(渝教办发〔202036号)精神,为加快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步伐,推动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校校达标”“项项达标”,缩小城乡和校际差距,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协作机制

在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领下成立江北区教育委员会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督导室。教委各科室和相关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安排专人负责创建工作,主动对接区级部门,协调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对义务教育学校创建工作进行培训指导、监督检查、审核把关、考核评价。

三、具体分工

办公室:综合协调,宣传报道、舆情管控,社会认可度调查。

秘书科:统筹协调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创建事项,社会认可度调查。

发展规划建设科: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教育事业数据统计及管理,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音乐美术专用教室。

组织干部科:义务教育学校干部交流轮岗,校级干部能力提升,违纪违规事项。

人事科: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教职工编制、教师学历、骨干教师、教师交流轮岗、教师培训、专任教师持证上岗。

财务审计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教师培训经费、教学仪器设备配备。

基础教育科: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入学、初中三年巩固率、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学校规模、班额,义务教育学校五育并举、课程开设、课业负担、学业水平、规范办学行为。

职成教科: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做好民办学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

教育督导和研究室:区县自评、迎接市级评估、开展实地核查、申报国家认定、接受国家检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及校际差异率测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年度监测;义务教育学校章程制定并实施、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

体卫艺科:义务教育学校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专任教师数、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教学、学校卫生。

安全稳定办公室:校园安全,教育系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防范。

教师进修学院:教师培训,义务教育学校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设施设备利用,优质均衡和基本均衡差异系数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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