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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50092880479/2025-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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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北教办〔2025〕7号
  • [ 主题分类 ]
  • 科技、教育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22
  • [ 发布日期 ]
  • 2025-01-24
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及成人教育培训机构202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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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办中小学、成人教育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试行)》、《重庆市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重庆市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委决定开展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及成人教育培训机构2024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2525日—531日。

二、年检对象

2024630日前,经江北区教育委员会审批设立并持有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所有民办中小学、成人教育培训机构。

三、年检主要内容

(一)党建工作: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推动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学校章程;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制度;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党建基础规范和品牌创建;加强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二)办学条件:合法证照;校舍场地达标情况;教育教学设施配备和文化建设情况。

(三)学校管理: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办学章程;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及决策机构、校长履职情况。

(四)教育教学:教材及教学计划;开班情况;反映教学情况的其他材料。

(五)教职工队伍:教职工花名册;教师资质;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及社会保险购买情况。

(六)学生管理:学生花名册;入学合同(或培训服务合同);学生管理相关制度。

(七)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制度;收费备案或公示情况;收费退费情况。

(八)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日志记载情况;视频监控和安保力量配备情况;安全和消防设备配置情况。

(九)招生工作: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情况;招生宣传资料。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年检的事项。

四、年检提交的材料

(一)江北区民办中小学校2024年基本情况表(附件1,民办中小学填报)、江北区成人教育培训机构2024年基本情况表(附件2,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填报)。

(二)2024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含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党团组织建设、和谐校园建设、安全稳定工作情况;按照章程开展工作情况;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的变动情况;法人财产权落实情况;财务状况、收支情况或者现金流动情况;招生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教职工信息表。(附件3民办中小学、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均需填报

(四)培训学员信息表。(附件4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填报

(五)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要求见附件5

(六)民办学校办学资质。提交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

(七)其他资料。1.招生简章或广告;2.办学场地租赁合同或者产权证复印件;3.培训服务协议(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提交)。

年检材料提交要求:第(一)项至第(四)项、第(七)项提交加盖公章后的PDF电子版1份,第(五)项提交纸质档和PDF格式电子档各1份。所有提交材料要求真实、完整、准确。

年检资料的相关表格可在江北民办中小学QQ群(群号:692158059)、江北成教培训QQ群(群号:220399062)下载。

五、年检的程序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25315日,民办学校自查,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审计。

第二阶段:2025331日前完成年检材料报送。年检材料纸质版报至区教委职成教科,年检材料PDF电子版报至邮箱228544051@qq.com

第三阶段:20254月,实地检查。民办中小学、成人教育培训机构进行随机抽检,年检对象、具体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第四阶段:20255月,区教委综合上报资料、实地检查、平时办学情况,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定年检结论(年检结论将向社会公布)。

六、年检结果的处理

年检结果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年检基本合格或者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须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区教委报送整改报告。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学校整改后仍未合格或拒不整改的,视情节依法处理。

七、登记机关年检前置审核问题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前置审核,相关单位按区民政局的要求准备资料,报区教委职成教科前置审核盖章。

联系人:许联翔,联系电话:67855604电子邮箱:228544051@qq.com,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640426室。

附件:1.江北区民办中小学2024年基本情况表

      2.江北区成人教育培训机构2024年基本情况表

     3.江北区民办学校教职工信息表

     4.江北区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学员信息表

      5. 江北区民办学校财务审计规范

   

                        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委员会    

                            20251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江北区民办中小学2024年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办学许可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办学内容

办学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举办者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移动电话

实际控制人

移动电话

校长

移动电话

办学场地

自有□个人或组织无偿提供

租赁(租赁时间:月到月)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户外场地:

其中(单位:㎡)

教室

办公用房

寝室

图书室

功能室

其它用房

教职工情况

总计人,其中教师人,党员人。

学生情况

总计名,2024年毕业学生人,

2024年新收学生人。

基本户开户银行

账号

一般户开户银行

账号

注册(开办)资金

万元

总资产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年度收入

万元

年度薪酬总额

万元

年度实缴税金

万元

受表彰及

参加公益活动

情况











填表说明:基本情况表数据以202411日至1231日累计为准。


附件2

江北区成人教育培训机构2024年基本情况登记表

单位名称(盖章)

办学许可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办学内容

办学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举办者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移动电话

校长(负责人)

移动电话

决策机构

(理/董事会)成员

办学场地

自有□个人或组织无偿提供

租赁(租赁时间:月到月)

建筑面积:㎡,其中教室㎡,办公用房㎡。

教职工情况

总计人,其中教师人(专职教师人,兼职教师人),党员人。

学员情况

注册学员总数人,2024年结业学员人,2024年新招收学员人。

培训类别

注册学员数(人)

结业学生(人)

新招收学员(人)

资格证书

岗位证书

学历提升助学类

其他

培训费存款

最低余额专用账户

万元,存储银行

账号:

基本户开户银行

账号

注册(开办)资金

万元

总资产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年度收入

万元

年度薪酬总额

万元

年度实缴税金

万元

受表彰及

参加公益活动

情况









填表说明:基本情况表数据以202411日至1231日累计为准。

附件5

江北区民办学校财务审计规范

一、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

承担民办学校年度财务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财政部门批准执业许可且处于正常执业状态。

(二)近三年未受到财政部门行政处罚或注册会计师行业惩戒。

(三)以往年度未违规出具质量低劣审计报告。

二、对财务审计报告的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结论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财务核算是否规范。民办学校是否按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设账核算,是否按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二)举办者出资到位情况,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过户情况。

(三)各种收费资金是否进入民办学校银行账户上,是否被举办者及其关联方、其他单位和个人占有、使用,有无转移、抽逃、挪用现象。

(四)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的借款是否用于学校建设和发展,是否存在用于对外投资,是否存在其他单位占有、使用,或转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等情况。

(五)借出的款项是否存在违反《重庆市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和其他不合理情况。

(六)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是否存在年终结余前获取回报或预提回报,年终结余后提取回报是否履行了一定的程序。

(七)举办者(或其代表)从民办学校获取劳动报酬情况。

(八)是否进行了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情况。

(九)民办学校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高于60%的要特别说明原因和解决办法。

(十)培训费存款专用账户(包括存取专用账户和最低余额专用账户)的开设和使用情况,最低余额专用账户资金。

(十一)民办学校履行社会责任情况。是否按时纳税,本年纳税种类和金额,是否为职工按期交纳社会保险。

(十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有必要反映的其他情况。

三、事务所一般要求提供的资料清单

1.基本情况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年度财务报表;

5.年度会计凭证;

6.年度会计总账、明细账;

7.年度银行存款对账单(基本户、专户)及余额调节表;

8.学校收费审批手续、税务申报表复印件;

9.上年度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复印件;

10.大额往来款的有关资料及对方证明;

11.房屋产权证(租房合同)、土地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12.固定资产明细表、存货明细表、现金盘点表。

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委员会    

                        20251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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