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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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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北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03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3
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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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基发〔201822号)等控辍文件要求,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是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口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同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要求下有效预防青少年涉黑涉恶,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二、建立机制,强化责任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我区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区教委建立完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区教委主任担任组长、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基础教育科、德体艺卫科、职成教科、安全稳定办公室、学生资助中心作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管理、监督,依法做好全区义务教育工作,实现控辍保学目标。

三、明确目标,落实任务

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重点关注重点地区、重点学段、重点群体,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贫困儿童和困境儿童等重点群体的动态监控,严格预防儿童少年涉黑涉恶事件发生。保障每一个家庭的孩子都可以上学,绝不让一个学生失学辍学。到2021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100%

四、加强管理,精准实施

(一)加强制度控辍。一是每年制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采取措施确保各类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主动积极帮助接受义务教育困难学生入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每年招生工作启动前,发布公告,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指定时间领取入学通知;未领取的,学校及时通知到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二是依法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主动履行政府职责,流动人口随迁入学坚持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推行按照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等流动人口子女在校人数拨付教育经费,适度扩大公办学校资源,尽力满足流动人口子女在公办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在制定招生政策前,科学预测全区流动人口子女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下达招生计划,确保流动人口子女所需的学位数,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入学。三是建立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协同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针对儿童青少年群体的威逼利诱、欺压强制等涉黑涉恶行为,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辍学的,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检举或控告。

(二)加强管理控辍。一是建立每年两次的学籍审查制度、缓学申报备案审批制度,加强对包括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在内的各类学生入学及学籍状况的监督管理,规范转学、休学等异动流程,定期通报各校控辍情况,有效预防辍学。二是建立学校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主动、积极争取和配合街镇、社区做好辍学劝返工作。三是通过有关媒体、社区多渠道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告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按照入学通知要求,为其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办理入学手续,保证其按时入学,并不间断地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四是各校进一步深入落实双减工作要求,重点督促学校做好课后服务工作、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合理布置与指导学生作业、控制学生考试次数和难度、保证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规范学生教辅材料使用、加强学生竞赛活动管理等情况,切实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同时因材施教制定学习帮扶方案,采取心理疏导、课业辅导、改进学校管理、改革教学方法、组建学生帮扶小组、减少作业考试等方法,提高学生学习成绩,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用学习成就感留住学生。

(三)加强提质控辍。一是持续完善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特别关注残疾儿童群体。主动与残联联系,摸清未入学适龄残疾少儿数量、家庭住址等信息,组织开展未入学适龄残疾少儿核查工作,对确实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少儿,一人一案,依靠普通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多种形式,逐一安排适龄残疾少儿接受义务教育;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少儿应为其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为其建立学籍。加大对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完善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畅通绿色升学通道。二是努力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通过优化学校布局、改扩建学校、学区制试点改革、集团化办学等,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缩小校间办学差距。继续实施市级重点高中招生计划70%执行指标到校,统筹分配到辖区内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学校倾斜,提高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生升学信心。

(四)加强责任控辍。一是落实办学责任。全区中小学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不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做好学习困难学生关爱工作,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加强教研机构建设,强化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和指导,鼓励教研员采取蹲点等形式帮助农村学校提高教学质量。积极开展启发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吸引力,让孩子们愿意上学。二是落实督导责任。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控辍保学督导和考核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和巩固水平纳入中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体系,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进行督导和考核。三是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学校通报给辖区街镇和社区配合开展工作,对家长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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