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区启动2025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为莘莘学子助学圆梦。
办理时间
现场首贷:2025年8月1日-8月31日(工作日、工作时间)。
远程续贷:2025年7月起。
办理地点
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4楼,江北区教育委员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
国家开发银行95533,江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7560327。
服务系统
电脑端: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
手机端:国家助学贷款APP。
贷款政策
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不超过2万元/人/年;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2.5万元/人/年。
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利息: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70个基准点。学生在读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自行还本付息。
申请条件
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重庆市江北区。
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家庭情况: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其他: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提示:贷款一年一贷
首贷
1.线上申请
*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或登录学生在线系统;
*注册账号并完善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
*下载打印《申请表》并签字,未进行预申请的需要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2.线下审核及办理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到江北区教委办理;
*出示及提交材料: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及户口薄原件、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未进行预申请学生);
*签订《贷款合同》、领取《受理证明》。
3.回执录入
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回执。
提示:过时未录入回执,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4.贷款发放
申请成功后,贷款将发放至合同指定银行账户,根据高校录入回执的金额自动扣除学费、住宿费等,剩余金额可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生活费支出。
续贷
学生登录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或在线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后,进行线上申请。
温馨提示:亲爱的同学,开学前后是电信诈骗的高发期,在这里特别提醒你,有些不法分子可能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你发短信、打电话、加好友,想方设法骗取钱财。请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要透露个人信息,更不要向陌生人转账汇款,有需要时,向学校老师或当地教育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