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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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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北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03-30
  • [ 发布日期 ]
  • 2022-03-30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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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和《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材〔20174号)等精神,深入推进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现就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进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活动

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活动是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措施。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的通知》(渝教基发〔201633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活动。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实践课程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起具有学校特色的社会实践教育课程体系;要进一步落实社会实践教育活动时间,将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课时计划;要逐步构建社会实践活动评价机制,并将评价内容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二、切实规范中小学社会教育活动管理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管理办法,加强统筹与协调,形成推进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的合力。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查备案制度,确保中小学社会教育实践活动有序开展。各中小学校要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要积极争取学生家长的理解、支持与配合,鼓励学生家长积极参与活动。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的统筹规划,切实加强管理和指导,促进基地健康发展。

三、切实提高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活动质量

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必须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遵循教育规律,贴近生活实际,着眼于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着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终身发展服务。各中小学校要精心设计活动内容,选择和安排适合的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开展富有教育意义和教育实效的社会实践活动。各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要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加强课程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提高活动育人效果。

四、切实加强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的安全保障

各区县(自治县)、各中小学校、各社会实践教育基地都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建立安全管控机制,分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中小学校、各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要构建安全预防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建立安全制度,制订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突发事件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为参加实践活动的师生购买意外伤害险等。各社会实践基地要加强对辅导教师(包括外聘辅导员)的师德师风和安全工作教育,强化辅导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

五、切实遵守各项纪律规定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在组织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以及相关规定,绝不能有任何违规违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收受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以及相关服务机构的回扣以及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得借机向学生乱收费。凡需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应以招标等方式确定服务机构。各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应坚持公益性、普惠性、服务性等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采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的方式,扰乱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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