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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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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北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04-26
  • [ 发布日期 ]
  • 2022-04-26
关于切实做好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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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重庆市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导则(试行)》,按照3月30日全市防溺水宣传教育启动仪式暨防溺水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育系统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构筑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生命安全防线,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丰富宣传形式,扎实推进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校要以“预防溺水健康成长”为主题,结合重庆4-9月的季节特点,集中组织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形成浓厚宣传氛围,普及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学生牢记“七不三要”,提升全体师生和广大家长的防溺水安全意识。要利用教学楼、图书馆、操场、游泳池等重点部位的醒目位置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在宣传橱窗开设防溺水教育宣传专栏;全面落实安全教育课程,开展涉水安全讲座;编印学生防溺水知识手册和安全宣传资料,做到人手一册。给全体中小学生下发一封预防溺水倡议书,并经学生及家长签字后存档备查。每天放学前,对学生进行1次预防溺水安全提醒。每周五放假前,组织观看1次预防溺水专题教育片。要通过校园广播、电视、互联网、LED显示屏等媒介,强化宣传引导。各校要结合实际组织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启动仪式。

(二)强化家校互动。各校要在“五一劳动节”前召开防溺水专题家长会,通过家访、家长会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增强监护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五一劳动节”等假期期间,要安排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与学生家长联系1次(暑假期间每周至少联系1次),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提醒家长注意加强安全监管。建立面向家长的安全提示提醒常态化机制,利用手机短信、“两微一端”等载体,向家长定期推送安全提示提醒。

(三)形成教育合力。各校要发挥群团组织优势,组织要充分利用“儿童之家”“青少年之家”等载体,以防溺水为主题开展积极健康、形式多样的儿童关爱活动和文体活动。结合2022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防灾减灾知识竞赛、平安校园示范学校创建等活动,会同交通、气象、地震等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乘船安全常识、救生设备设施使用方法,提高师生水上求生自救和应变处置能力。

二、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做好学生防溺水各项工作

 (一)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区教委将会同政法、公安、街镇等部门对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造册登记,建立工作台帐,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重大隐患限时整改。各学校要主动参与对校园和周边水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校内危险水域立即全面彻底整改,校外的危险水域全面掌握,随时对学生进行提示教育,并告知学生家长,重要情况及时向区教委和辖区党委政府报告。

 (二)加强各类水城巡查守护。各校在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要组织专人配合属地政府和部门加强安全巡查守护,及时制止少年儿童私自玩水、下水游泳等危险行为。开展学生上放学群体途经路线情况调查,将学校作息时间等相关情况及时提供给相关职能部门和辖区街镇、村社,增强重点时段巡防密度和力度。

(三)增设各类防护设施设备。各校要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和部门在防溺水重点部位以及曾经发生溺水事故的河段,树立或张贴醒目的防溺水警示标志标语,加装防护设施。在沙坑、池塘周围要设置固定警戒线和设立醒目警示标识。修建有符合标准的游泳池的学校,鼓励开设游泳课程,提升学生游泳技能。

(四)加强假日期间安全防护。各校要突出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学生离校后的管护问题。在假期,要充分运用儿童之家、青少年之家、流动少年宫、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儿童关爱活动和预防溺水教育活动等,避免节假日期间发生不安全事件。各级各类学校在节假日期间要与监护人紧密联系,指导督促监护人做好节假日期间学生管理及安全保护工作。

 (五)加强特殊群体关爱防护。各校要特别重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管理,加强爱心监护和安全防护,切实避免漏管失控,不能出现防护盲区。要通过公共活动场所,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开展有益的节假日和课后活动,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得到有效监管。

(六)督促家长落实监管责任。各校要督促学生家长落实法定监护责任,对拒不履贵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教育和处理。要加强家校联系,增强监护人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强化家长“对孩子负责、对家庭负责”的观念,对不假离校的学生,学校要与学生家长及时取得联系,配合家长积极查找学生下落,了解离校原因。

(七)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各校要建立完善防溺水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故,要在属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同时做好舆情导控,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校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及时成立防溺水工作专项机构,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统筹协调。要把防溺水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定期分析形势、研究对策、部署措施、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校主要负责人作为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谋划部署、协调督促、调查研究、检查落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强化属地责任、属事责任,严格要求、敢于逗硬,层层压实防溺水工作责任。全面落实教育部门负责人包学校、学校负责人包班级、教师包学生的“三级防溺水”等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传递工作压力,将防溺水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头。

(三)强化统筹协调。各校要主动对接辖区政法、公安、气象、水利、街镇等部门,加强沟通协同、信息互通,建立完善定期联络机制,明确具体联络人员,有效对接各项工作、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构建责任明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问责。区教委将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防溺水工作督导检查力度,并将此项工作内容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少年儿童溺水事件的,列为重大事项进行专项督办,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负责、治理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防溺水校内水域情况、辖区内河流、水库、山塘等重点水域排查表》

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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