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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2021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办理通告
日期: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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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2021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业务办理通告

帮助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成功申请助学贷款,顺利完成大学学业,我区将集中办理2021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助学贷款集中办理时间为2021年8月2日至8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18: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点

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四楼0423室,江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三、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城乡低保户学生可申请补充贷款。补充贷款金额最低1000元,最高8000元。

(二)贷款期限: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2年,续贷学生和在校生首次办理按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确定贷款年限。

(三)贷款用途:用于学费和住宿费。

(四)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须均在本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 25 周岁(含)以上,60 周岁(含)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利息计算:就读期间财政贴息,毕业起计算贷款利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四、办理流程

(一) 注册学生信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网址:https://sls.cdb.com.cn/

(二)录入打印《申请表》:在线录入申请表,导出并打印,借款学生本人签字。

(三)录入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录入并导出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字。

(四)准备现场办理所需资料

1.《申请表》原件;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3.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4.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5.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五)现场办理签订合同: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同携带所需材料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受理成功后签订合同,同时领取回执单。

(六)提交回执单:借款学生尽快将回执单交给高校老师,由老师录入系统。

温馨提示:如学生的《学生证》原件遗失,可由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代替,县级资助中心留存《学生在校证明》原件。

(七)续贷:续贷学生请查阅QQ群《续贷远程操作手册》在网上申请续贷。

五、其他事项

江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23-67560327。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

特此通告

江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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