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区民政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 > 其他公文
  • [ 索引号 ]
  • 11500105009287933P/2022-00088
  • [ 发文字号 ]
  • 江区民发〔2022〕38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民政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24
  • [ 发布日期 ]
  • 2022-05-27
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2-05-27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局属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2022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    

                                                       2022524

2022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规范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强化行政监督检查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水平,根据民政安委会有关要求,结合全民政系统实际,制定2022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要求,紧紧围绕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安排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落实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增强安全管理检查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切实维护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专项查、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有力促进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防止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三、计划内容

按照行业管理特点和职能职责,2022年度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分个方面:

(一)综合督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由局领导带队组成督查组,按计划对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根据需要在重点时段开展随机抽查,可与各专项检查结合进行。此项工作由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科牵头组织实施,办公室和相关业务室派人参加。(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二)养老服务机构检查由分管局领导负责,社会救助和福利慈善科牵头组织实施,按计划对区属养老服务机构实施检查,并对全其他养老服务机构按比例实施抽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三)殡葬服务机构检查。由分管局领导负责,殡葬管理处牵头组织实施,按计划对殡葬服务机构实施检查,并对其他殡葬服务机构按比例实施抽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四、计划实施

(一)检查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实施监督检查。对民政服务机构的检查,应按照行业安全管理标准、规范等要求,以暗访暗查、查阅台账资料、调取动态监控数据、开展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方式进行。

(二)计划执行。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科和相关业务室是执行监督检查的主体,应在年度检查计划的总体框架下,认真编制和执行季度安全督查检查计划,细化检查内容和要求,做好人员安排。监督检查要做好记录和归档,形成安全检查闭环管理。按照季度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计划牵头、事业单位要评估分析季度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账,于1230日前形成总结报告并报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科汇总,向局党组报告。

(三)问题处理。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检查规范,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督促服务机构整改,做到见问题清单、见处罚指令、见责任人签字、见整改结果、见复查验收,确保一般隐患即查即改,重大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前或者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责任单位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要予以通报,举一反三,做到发现一个、排查一批、消除一类。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应当责令立即纠正或整改,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应当由其他行业管理部门处理的非法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应及时书面抄告,并存档备查。

)计划调整与变更。因上级工作部署,导致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延期或者提前,或因检查人员岗位调整、检查对象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由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科或相应牵头室报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同意后可予调整。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局属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转变监管执法方式,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规范性。

(二)强化保障局属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经费、车辆和设备保障,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科可采取购买安全技术服务的方式,建立第三方参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增强监督检查实效。

(三)明确责任。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未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或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未进行处理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2022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综合督查计划

2.2022年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3.2022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2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综合

督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针对养老、殡葬、婚姻等重点领域,结合民政安全管理职责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筹安全监管综合科室和业务室(单位),强化行业主体和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管理和安全隐患治理,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二、督查人员

按照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由局领导带队、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科行政监管业务室(单位)参加督查,也可视情统筹抽调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参与,每次督查方案由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科牵头制定,督查人员临时确定。

三、督查对象

全区民政服务机构

四、督查重点内容

(一)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以及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十条措施”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属地属事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三)民政领域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四)年度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五)民政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六)“日周月季年”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实情况;

(七)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等;

(八)其他视情需要督查的情况。

五、督查计划安排

综合督查与各业务专项督查结合进行。同时,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或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配合相关室对民政服务管理机构开展随机抽查。

具体督查计划详见《2022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表》

2022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工作计划表

时  间

督查单位

督查事项

督查方式

一季度

民政服务机构抽查7-10家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2.“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3.民政领域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4.年度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5.民政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6.“日周月季年”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实情况;

7.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等;

8.其他视情需要督查的情况。

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暗访等。

二季度

民政服务机构抽查7-10

三季度

民政服务机构抽查7-10

四季度

民政服务机构抽查7-10

附件2

2022年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机构(含敬老院,下同)安全工作,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养老机构安全稳定,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养老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高度清醒、高度警惕、高度重视、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的有关指示要求,突出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重点,纠治各养老机构在安全设施、安全环境、安全活动、安全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秩序规范和服务质量提升。扎实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检查工作,着力提升养老服务机构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安全运营无事故。

(二)主要任务: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直接监管的养老床位在1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检查,坚持严格执法,落实整改,注重实效。根据《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民〔2019113号)文件要求,每月实地督查不少于辖区养老服务机构总数的10%(全区共22家养老服务单位,每月计划检查5家,占比22.7%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建立健综合监管体系,联合相关部门每年检查辖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每次检查由2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会同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实施。

二、督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完善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事故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和演练实施情况

(三)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数量及维护保养情况

(四)风险评估及重要危险源日常管理情况

(五)安全经费保障落实情况;

(六)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七)食品安全卫生情况;

(八)疫情防控措施要求落实情况;

(九)老年人心理(精神)健康疏导情况;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检查内容。

   三、督察方式和范围

全区共有养老服务单位22家,其中民办养老服务机构9家、公办民营养老服务机构1家、街镇养老服务中心122022年,确定大石坝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华新街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五里店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寸滩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铁山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郭家沱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鱼嘴镇养老服务中心、复盛镇养老服务中心、五宝镇养老服务中心、重庆六家二盘溪老年养护中心、江北区兴桂养老院、重庆侨发颐年园老年公寓、重庆佳瑞家康养中心、重庆颐生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14家养老服务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比63.6%,计划全年共检查62次。14家重点检查对象,其余8家为一般检查对象。分别是石马河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观音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江北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重庆江北德仁失能老人养护中心、双溪敬老院、重庆德孝养老院、重庆凯尔慈怀老年公寓、五季元养老院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比36.4%,计划全年检查32次。

四、督察人员安排

社会救助和福利慈善科全体人员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督查人员,分个组划片包干负责督查:

第一组:组长黄娜,组员廖婷婷黄贵容负责大石坝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华新街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五里店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寸滩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铁山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郭家沱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鱼嘴镇养老服务中心、复盛镇养老服务中心8个单位);

第二组:组长周军,组员郑玉婷,负责五宝镇养老服务中心、重庆六家二盘溪老年养护中心、江北区兴桂养老院、重庆侨发颐年园老年公寓、重庆颐生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重庆佳瑞家康养中心五季元养老院7个单位);

第三组:组长龚发令,组员郑小琴,负责石马河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观音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江北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重庆江北德仁失能老人养护中心、双溪敬老院、重庆德孝养老院、重庆凯尔慈怀老年公寓7个单位);

五、督查时间安排

具体督查计划详见《2022年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表》


2022年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表

时间

督查单位

督查事项

督查方式

备注

一季度

大石坝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华新街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五里店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寸滩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铁山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郭家沱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鱼嘴镇养老服务中心、复盛镇养老服务中心、五宝镇养老服务中心、重庆六家二盘溪老年养护中心、江北区兴桂养老院、重庆侨发颐年园老年公寓、重庆颐生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重庆佳瑞家康养中心、石马河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观音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江北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重庆江北德仁失能老人养护中心、双溪敬老院、重庆德孝养老院、重庆凯尔慈怀老年公寓、五季元养老院

1.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3.保证金收取等金融风险防控情况;

4.护理人员配备情况;

5.消防安全情况;

6.食品安全及医疗卫生情况;

7.其他涉及老年人人身安全等方面情况。

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暗访等。

严格按此计划执行,如遇特殊情况,另行调整

二季度

大石坝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重庆六家二盘溪老年养护中心、江北区兴桂养老院、铁山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重庆颐生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寸滩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重庆佳瑞家康养中心、五里店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华新街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石马河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重庆江北德仁失能老人养护中心江北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五季元养老院、观音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重庆凯尔慈怀老年公寓

三季度

五宝镇养老服务中心、鱼嘴镇养老服务中心、复盛镇养老服务中心、郭家沱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重庆侨发颐年园老年公寓、华新街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五里店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寸滩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大石坝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铁山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重庆六家二盘溪老年养护中心、江北区兴桂养老院、重庆侨发颐年园老年公寓、重庆颐生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重庆佳瑞家康养中心、石马河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观音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江北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重庆江北德仁失能老人养护中心、双溪敬老院、重庆德孝养老院、重庆凯尔慈怀老年公寓、五季元养老院

四季度

大石坝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重庆六家二盘溪老年养护中心、江北区兴桂养老院、铁山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重庆颐生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郭家沱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重庆佳瑞家康养中心、石马河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重庆江北德仁失能老人养护中心、江北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五季元养老院、观音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重庆凯尔慈怀老年公寓


附件3

2022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计划

为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定2022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和业务工作职能,以殡葬服务机构为重点,深入推进服务对象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设施建设等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深入开展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强化行业主体和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严防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二、督查人员

殡葬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三、督查对象

殡葬服务机构

四、督查重点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三)年度安全计划落实情况;

(四)消防安全情况;

(五)食品安全及医疗卫生情况;

(六)安全会议、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落实情况;

(七)安全设施建设情况。

五、督查计划安排

按照行业管理特点和职能职责,2022年度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督查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暗访方式进行。

具体督查计划详见《2022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2022年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时间

督查单位

督查事项

督查方式

备注

一季度

飞来寺公墓、重庆盛元天乐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江北区天乐堂殡仪服务站、寺坪陵园、重庆盛元天乐殡葬服务有限公司、郭家沱公墓、江北区往生堂殡仪服务站

1.传达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2.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3.年度安全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4.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5.安全会议、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落实情况;

6.安全设施建设情况。

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暗访等。

格按此计划执行,如遇特殊情况,另行调整。

二季度

飞来寺公墓、寺坪陵园、重庆盛元天乐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江北区天乐堂殡仪服务站、郭家沱公墓、江北区往生堂殡仪服务站

三季度

寺坪陵园、江北区天乐堂殡仪服务站飞来寺公墓、重庆盛元天乐殡葬服务有限公司、郭家沱公墓、江北区往生堂殡仪服务站

四季度

重庆盛元天乐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江北区天乐堂殡仪服务站飞来寺公墓、寺坪陵园、郭家沱公墓、江北区往生堂殡仪服务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矩阵

公开信箱

服务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