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组织:
为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民发〔2017〕45号)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全区社会组织抽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此次抽查范围为2023年6月30日前在江北区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按照不低于4%的比例随机抽选15家作为抽查对象,其中:社会团体4家(其中书面检查1家、现场检查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1家(其中书面检查7家、现场检查4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抽查时间
2024年9月18日至11月18日
三、抽查方式
本次抽查采取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两种方式进行。
(一)书面检查:接受书面检查的社会团体于10月19日前,填写并报送《江北区社会团体抽查记录表》(附件3)或《江北区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记录表》(附件4),并根据抽查内容逐条提供相关佐证依据。执法人员根据社会组织提交的抽查记录表及佐证材料,结合2023年度工作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检查。
(二)现场检查:根据被检查社会组织自查填写的《江北区社会团体抽查记录表》(附件3)或《江北区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记录表》(附件4),通过实地查看、座谈、查阅档案资料、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抽查内容
(一)社会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同时结合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此次抽查重点检查2023年以来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党的建设和党组织活动情况;
2.涉企收费情况:主要包括会费收取及管理情况、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其他收费情况。其中行业协会商会重点检查今年以来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情况。
3.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况:主要包括具体范围、是否立项审批、是否收费及其履行内部程序等情况;
4.内部建设及治理情况:主要包括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按规定及时对章程予以修订和核准,资产、财务管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信息公开及重大活动(事项)报告备案情况;
5.领导干部兼职(任职)、人事用工及薪酬管理情况;
6.开展涉外合作、交流活动,参加国际性组织及其在国际性组织任职情况;
7.风险防范情况:包括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安全风险、意识形态风险、廉政风险等排查及其应对防范措施情况;
8.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明确的20个方面整治情况。
9.根据被抽查对象的业务活动情况,可能存在的其他违法违规等情况。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
1.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2.内部治理和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3.登记事项及按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4.财务状况及资金来源、使用情况;
5.承接中央、地方财政项目开展情况;
6.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监管情况;
7.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情况;
8.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在抽查工作中,将结合2023年度年检工作情况,对社会组织被媒体曝光、有关部门反映、群众投诉举报,以及被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整改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四、抽查小组人员
徐小茗 行政执法证号:22000510027;
朱 莉 行政执法证号:22000510024。
此次抽查工作,区民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抽查工作联系人:徐小茗、朱莉,联系电话:67560844、67953179。
五、有关要求及结果运用
接受抽查的社会组织应当配合检查工作,接受询问,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检查需要,提供相关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者拒绝检查。抽查结果将通过“信用重庆”网站通报,存入社会组织档案。抽查发现有其他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
六、抽查监督
接受抽查的社会组织对抽查过程或抽查结论有异议的,可向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反映。举报电话:67853900,举报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一路78号(重庆国际商会大厦)15楼1501。
附件:1.江北区社会团体抽查名单
2.江北区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名单
3.江北区社会团体抽查记录表
4.江北区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记录表
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
2024年9月2日
附件1
江北区社会团体抽查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业务主管部门 |
抽查方式 |
1 |
重庆市江北区快递协会 |
已脱钩 |
现场抽查 |
2 |
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商会 |
重庆市江北区工商业联合会 |
现场抽查 |
3 |
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学会 |
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委员会 |
现场抽查 |
4 |
重庆市江北区华新商会 |
重庆市江北区工商业联合会 |
书面抽查 |
附件2
江北区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业务主管单位 |
抽查方式 |
1 |
重庆江北巴蜀(华立)幼儿园 |
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委员会 |
现场抽查 |
2 |
重庆市江北区中启职业培训学校 |
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现场抽查 |
3 |
重庆江北美丽草地幼儿园 |
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委员会 |
现场抽查 |
4 |
重庆市江北区黑院墙艺术中心 |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江北区委员会宣传部 |
现场抽查 |
5 |
重庆市江北区一米管家职业培训学校 |
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书面抽查 |
6 |
重庆市江北区杰康儿童康复训练中心 |
重庆市江北区残疾人联合会 |
书面抽查 |
7 |
重庆市江北区益佳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 |
书面抽查 |
8 |
重庆市江北区川耳匠职业培训学校 |
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书面抽查 |
9 |
重庆江北渝和明珠幼儿园 |
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委员会 |
书面抽查 |
10 |
重庆市江北区四季春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 |
书面抽查 |
11 |
重庆市江北区市民服务中心 |
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 |
书面抽查 |
附件3
江北区社会团体抽查记录表
被检查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党的建设和党组织活动情况 | |
1. 党员数:人; 2.是否成立党组织:□是 □否。 3.是否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是 □否。 | |
涉企收费情况 | |
1.2023年以来会费收入共计万元,减轻企业负担万元;经营服务性收费共计万元,减轻企业负担万元(其中2024年减轻企业负担万元);其他收费项目项,共计万元,减轻企业负担万元(其中2024年减轻企业负担万元)。 2.按照《关于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通知》自查,是否具有违规收费情况:□是□否;违规收费情况是否整改:□是 □否。 3.会费档,分别为:; 通过会费标准的会议名称:,通过方式:;会费标准是否公示:□是 □否,公示方式为。 | |
评比达标表彰情况 | |
1.2023年度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次数:次,具体范围; 2.是否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上通过:□是 □否; 3.是否属市审批同意立项项目:□是□否; 4.是否收费:□是□否,共收取万元。 | |
内部建设及治理情况 | |
1.是否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名称□是 □否;业务范围□是 □否;住所□是 □否;法定代表人□是 □否;业务主管单位□是 □否; 2.是否按规定办理备案事项:□是 □否。 3.是否按规定修订章程:□是 □否;章程修订是否经过会员(会员代表)大会:□是 □否;是否按规定办理章程核准:□是 □否。 4.净资产合计万元;固定资产合计万元;负债万元; 5.现有制度:□财务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重大活动(事项)报告备案制度;□法人证书保管、使用制度;□印章保管、使用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其他:;以上制度是否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上通过:□是 □否。 | |
领导干部兼职(任职)、人事用工及薪酬管理情况 | |
1.是否存在在职领导干部兼职:□是□否;离退休领导干部兼职人数:人;2.是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是 □否; 3.离退休领导干部兼职是否领取薪酬、补贴等报酬:□是 □否; 4.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情况:专职人员人,兼职人员人; 5.是否办理社会保险:□是□否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 | |
涉外合作交流情况 | |
1.2023年度是否开展(参加)涉外活动:□是 □否; 2.协会是否加入国际性组织:;是否任职:□是 □否。 | |
风险隐患及防范情况 | |
1.是否存在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安全风险、意识形态风险、廉政风险等情况:□是 □否;2.是否制定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是 □否; 3.具体防范化解措施情况:(可另附页) | |
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情况 | |
1.是否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是□否 2.是否存在问题:□是 □否3.问题情形为:(可另附页) | |
检查情况:
检查人员:年月日 | |
登记机关审核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
盖章 年月日 |
附件4
江北区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记录表
单位名称:
抽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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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查 社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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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类型 |
社会组织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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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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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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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查社会组织签字(盖章)
抽查组:
年月日 | |||||
抽查 内容 |
详细内容 |
抽查情况 |
工作建议 | ||
社会组织基本办公条件情况 |
有无独立的办公用房和有效的产权证明或有租房合同(一年以上)、无偿使用协议(一年以上)等证明材料,如为转租需提供房屋产权人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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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场所外有无社会组织标志,登记证书是否悬挂办公场所内墙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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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配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基本办公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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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符合用于开展业务工作相关的活动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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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情况 |
党组织建设情况:是否建立党组织,所属党员情况,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未建立党组织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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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有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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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治理结构(理事会、监事、执行机构负责人情况)、民主办会(理事会召开会议以及监事履行义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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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理事会,发生涉及社会组织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事故、问题,被政府相关部门通报、查处、处罚等重大事项是否及时报告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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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各项变更程序是否符合章程规定并完成相应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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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以及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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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法进行年检、年度财务审计、换届审计和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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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工作人员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保险并绩效考核等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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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内容 |
详细内容 |
抽查情况 |
工作建议 | ||
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情况 |
章程其制定(修订)符合规定程序。必须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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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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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或修订的章程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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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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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财务、重大事项、人员和机构变动、服务事项及收费标准等信息公开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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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档案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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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项目(业务活动) 开展情况 |
实施项目,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服务社会或社区的活动,参加或举办展览、展销、交流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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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举办研讨会论坛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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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中央财政项目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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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创办刊物,建立电子信息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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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情况 |
财会人员持证,分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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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制定本组织财务管理制度:(1)会计核算办法或规程;(2)财务会计人员岗位职责;(3)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4)项目(业务活动)收支管理办法;(5)费用支出标准和审批;(6)实物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存货等)管理;(7)投资(实体、刊物)管理;(8)预算管理;(9)票据管理;(10)财务报告编制与分析;(11)会计档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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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内容 |
详细内容 |
抽查情况 |
工作建议 | ||
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情况 |
经费来源、资金使用、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票据使用管理等有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章程规定(专项资金、众筹资金等的使用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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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收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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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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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财务审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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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向理事会报告年度财务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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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监管情况 |
违反开办资金为捐助财产要求,违规向出资人等返还开办资金的; 财务收支未全部纳入本组织法定账簿核算、将本组织财务收支与其他组织收支混管或者将以本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收入交由其他组织或个人收取的; 使用其他组织或个人银行账户进行账务往来的; 未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投资收益进行核算的; 支出超出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范围的; 向出资人、举办者、捐赠人、理事、监事等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本组织财产的; 通过虚增业务活动成本、虚假发放工作人员费用、专家费用等方式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本组织财产的; 兼职理事、监事参加决策、监督等履职行为时以劳务费、专家费等方式领取报酬的; 假借“公益”、“免费”等名义违规为企业或产品开展宣传、促销等活动的; 将大额财产长期无偿交由或出借给其他组织、个人不收回的; 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时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价格不公允,或者未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等信息的; 具有其他违反非营利属性要求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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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内容 |
详细内容 |
抽查情况 |
工作建议 | ||
社会组织效益情况 |
受到国家、省级党政机关表彰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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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国家、省级等媒体报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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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服务,形成经验并在全国、全市相关领域内进行推广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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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 |
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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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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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控 |
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预案制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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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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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组意见及建议 |
签字确认: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