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刘家台卫生服务站:
你单位关于变更住所和业务范围的有关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刘家台卫生服务站变更事项:
1.住所地址由“重庆市江北区北城路78号附4号”变更为“重庆市江北区北城路78号附4号、附5号。”
2.业务范围由“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变更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输液业务)/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口腔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中医科”。
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