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办理名称
老年人津贴给付。
二、办理依据
《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老年人津贴制度的通知》(江北委办〔2014〕160号)、《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区部分老年人津贴标准的通知》(江区民发〔2019〕33号)。
三、补贴对象
1. 年龄在70岁以上的城乡低保家庭、特困对象的老年人。
2. 年龄在80以上的老年人。
四、补贴标准
凡户籍在我区:
年龄在70—99岁、属于城乡低保家庭、特困对象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
年龄在80—89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
年龄在90—99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年龄在10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
五、补贴方式
补贴资金由金融机构代发。
六、申请材料清单
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特困对象救助供养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写《重庆市江北区老年津贴申请审批表》。
七、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
3. 审核办结。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9:00-12:00,14:00-18:00。
九、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民政窗口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重庆市江北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
电话:023—67855379
附件:1. 重庆市江北区70-99周岁困难老年人津贴申请审批表
2. 重庆市江北区80-89周岁老年人津贴申请审批表
3. 重庆市江北区90-99周岁老年人津贴申请审批表
4. 重庆市江北区百岁以上老年人津贴申请审批表
附件1
重庆市江北区70-99周岁困难老年人
津贴申请审批表
街(镇)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年度 编号:
姓 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
身份证号 |
低保/特困证号 |
||||||
户籍所在地 |
无养老保险且属四类建档困难户 |
建档编号 |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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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
姓 名 |
与申请 人关系 |
工作单位 |
月收入 | |||
家庭总人数(人) |
月总收入(元) |
月人均额(元) |
|||||
申 请 理 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街(镇)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 |||||||
区民政局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
附件2
重庆市江北区80-89周岁老年人
津贴申请审批表
街(镇)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年度 编号: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
户籍所在地 |
身份证号 |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意见: 负责人: 年 月日 | |||||
街(镇)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 |||||
区民政局意见:
审批人: 年 月日 |
附件3
重庆市江北区90-99周岁老年人
津贴申请审批表
街(镇)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年度 编号: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
户籍所在地 |
身份证号 |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意见: 负责人: 年 月日 | |||||
街(镇)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 |||||
区民政局意见:
审批人: 年 月日 |
附件4
重庆市江北区百岁以上老年人
津贴申请审批表
街(镇)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年度 编号: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
户籍所在地 |
身份证号 |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
健康状况 |
有无生活自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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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 |||||
街(镇)意见:
审核人: 年月日 | |||||
区民政局意见:
审批人: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