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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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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民政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02
  • [ 发布日期 ]
  • 2021-11-05
养老机构设立备案办事指南
日期: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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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 《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3. 《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

二、申请条件

1. 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6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5号)、《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50867—2013)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经营服务活动。

2. 应当符合和遵照《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渝府令〔2019326号)规划建设、机构设立、扶持发展、服务运营和监督管理等规定。

3. 养老服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4. 开展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符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5. 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应当符合现行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符合《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养老机构内设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国卫办医发〔201457号)、《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30号)等标准。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材料目录

1.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交原件1

2.备案承诺书,交原件1

3.产权证明,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4.法人登记,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5.消防验收或备案证明,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6.环境评估资料,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方式和地点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窗口办理:重庆市江北区寸滩街道金港新区19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5号综合受理窗口窗口电话:02367565022

网上办理:https://zwykb.cq.gov.cn/qxzz/jbq/

快递申请:同窗口办理。

、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

    3. 审核办结。

、咨询和监督投诉方式

咨询电话:02367952196

监督投诉电话:02367853900

、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

附件:1. 养老机构设立备案流程图

      2.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3.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4. 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5. 备案承诺书

          6. 养老机构变更备案书

          7. 养老机构变更备案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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