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关于做好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江区民发〔2017〕15号)依据《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渝民﹝2016﹞188号)文件精神而制定。现因目前江北区特困人员申请认定均通过渝悦救助通线上进行且原文件规定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补贴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低于当前发放执行的标准。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标准,拟将《关于做好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江区民发〔2017〕15号)废止,后期将依据《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重庆救助通”应用的通知》(渝民办〔2023〕115号)执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现将《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关于废止<关于做好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以信函、传真、电话、邮件等电子或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5年9月24日
联系单位: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
电子邮箱:1657353909@qq.com
联系电话:023-67855379
附件:1.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关于废止《关于做好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 关于废止《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关于做好特困人
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
2025年9月15日